4月16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就东方航空 (
600115 股吧,行情,资讯,主力买卖)云南分公司3月31日和4月1日航班返航事件作出调查结论,同时对东航作出停飞部分航线和罚款150万元的两项处罚决定。
经过技术调查,民航局调查组认定,东航云南分公司3月31日和4月1日返航的21个航班中,因飞机故障原因返航的1班,因天气原因返航2班,非技术原因故意返航4班;听到前机返航,处置不当,盲目返航的5班。值得注意的是,还有9个航班因译码设备工作不正常,QAR(飞行数据快速存取记录器)无数据或数据错误,无法从技术上判定返航原因。
据此民航局认为,此次返航事件,主要是东航云南分公司少数飞行人员无视旅客权益所造成的一起非技术原因的返航事件。
民航局表示,鉴于此次返航事件扰乱和破坏了正常的航空运行秩序,造成恶劣影响,为维护广大旅客利益,维护行业健康发展,促进东航工作,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适航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东航作出两项处罚:一是停止东航云南地区部分航线、航班的经营权,交由其他航空公司经营,具体执行事宜由民航西南管理局安排;二是对东航处以150万元罚款,上缴国库,并责令东航在三个月内完成相关设备的改装升级,恢复QAR译码设备的正常工作。
此外,民航局还同时对东航提出四条工作要求,一是,要按照民航局有关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规章标准,稳定队伍,确保飞行安全;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尽快妥善处理好此次返航事件涉及的旅客权益问题;三是,对此次返航事件负有责任的相关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在云南分公司开展法制观念、责任意识、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整顿;四是,继续就3月31日、4月1日云南分公司部分航班返航的非技术原因进行深入调查,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月7日,民航局曾在其网站公布了初步调查结果, 3月31日东方航空云南分公司执飞的云南省内机场的气象条件总体上是适航的,可以初步认定,确有机组涉嫌人为原因返航。民航局已要求东航对涉嫌人为原因返航的相关机组暂停飞行,接受进一步调查,并视情追究相关领导的管理责任。
东航于4月9日公告回应,已对涉嫌人为原因返航的当事人实施暂时停飞、接受调查等处理,并责成云南分公司两名主要负责人停止履行职务,派出公司副总经理李养民代理云南分公司总经理职务。
而据部分媒体报道,东航将对旅客的补偿金额初步定为每人40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