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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19日 15:47 北京晚报 
  劳动保障局详解加班费计算方法 

  加班工资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本报讯(记者代丽丽)关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的加班费怎么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表示,本市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即:安排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基数可约定,但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据介绍,企业在按劳动者月工资折算日工资时,应当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的月计薪天数21.75天进行折算。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岗位的劳动者,本人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可以自主安排,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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