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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垃圾费要与水电费捆绑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21日 07:02 东方早报 
  垃圾处理费可与水费、燃气费、电费等同时收取,也可委托具有社会服务或者公共管理职能的单位代收。

  早报记者鲁勋

  南京酝酿将生活垃圾费与水费捆绑收缴引来争议声尚未平息,江苏省物价局近日又发布了《江苏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提出为方便收费,垃圾处理费可与水费、燃气费、电费等同时收取。目前该办法正在网上公开征求民意,但此捆绑式收费被市民认为“简单粗暴”,很容易“失控”造成不公。

  费用标准可一次听证分步实施

  该办法规定,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的或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都属于城市生活垃圾。按照“污染者付费”的原则,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个人,不论城市居民或暂住人口,均应缴纳生活垃圾处理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但城市主次干道、街巷、广场等公共区域的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的费用由政府财政承担。

  据了解,目前江苏各市收取垃圾处理费的标准为每户每月4-6元。如今,在环卫体制改革尚未完成前,垃圾处理费仍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各市制定、调整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须依法进行成本监审,实行价格听证会制度,可采取‘一次听证、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办法。

  与水电气捆绑收费被指“粗暴”

  该征求意见稿中规定,垃圾费征收应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实行按量收费与定额收费结合的方法,“各地要按照有利于提高收缴率、降低收费成本,以及方便缴费的原则创新收费方式。垃圾处理费可与水费、燃气费、电费等同时收取,也可委托具有社会服务或者公共管理职能的单位代收”。

  尽管该办法也提出对城市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及低保户、特困户,可实行收费减免政策,但与水电气捆绑收费还是引起质疑。此前,南京市就召开论证会拟立法规定垃圾费与自来水费捆绑收取,但大多市民认为这一办法“简单粗暴”,容易失控伤及无辜。“邻居不交垃圾费,难道我们也要连坐被断水断气?”该市建邺区某大型小区居民肖小姐表示,附近邻居都认为此举不妥。

  “现在的确是有些小区垃圾费收不全,一方面市民认为保洁服务差强人意,而市容保洁又认为收不到钱有碍开展工作,陷入一个恶性循环。”该市城东的何先生认为,“但捆绑收费有‘绑架威胁’之嫌,垃圾费就应该与水、电、气一样分开单独收费,不能政企不分,造成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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