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23日电 据香港媒体报道,香港前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林永康涉嫌滥用公款赴澳洲探亲,出席与公务无关的会议,涉款12万多元,罪名成立。
59岁的林永康被控于2001年、2003年三度出差,利用文件误导上司批出外地工作开支一共4216澳元。于2005年署任公署专员期间,3度与澳洲维省私隐公署开会,不诚实报销总值近9万港元来回机票及酒店食宿等开支。
控方案情指出,私隐专员公署为出差员工提供津贴,标准为每日268元澳元,如员工出差期间由公署支付酒店费或寄居亲友家中,津贴须扣减40%。林永康分别于2001年8月及9月、2003年11月三度出差往澳洲墨尔本,每次为期5至6天,均居于其与妻子名下寓所,但他没有申报,却向上司预支全数津贴。
控方案情续指出,林永康获澳维多利亚省私隐公署邀请担任委员,但当时上司邓尔邦已明言,利用公款赴澳为当地公署开会并不恰当,公署不会支付其机票费用,林永康遂同意及自资赴澳开会。
及至邓尔邦离职、由林永康署任专员,他改变前上司的政策,容许自己以公款出差到维省公署开会,于2005年2月至6月期间三度赴澳,其中一次更不理与韩国另一会议相撞,带同儿子赴澳,最终却只通过电话召开维省会议,他总共报销3张总值8.9万元的来回机票,及9432元澳元食宿费。
1996年加入公署的林永康,1999年被擢升至署内第二把交椅的助理专员,2005年初因邓尔邦离职署任专员,至2005年被传媒揭发事件,同年7月林永康不获署方续约后被廉署拘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