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率先出台工地控污规范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25日 06:41
当代商报
商报消息(记者 陈思思)本报4月22日报道长沙市环保局发出“建设项目必须在4月30日前补办环评手续”报道后,引起了长沙各建设单位的强烈关注,针对各单位咨询的热点和难点,长沙环保局昨日在全国率先出台《长沙市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环评技术规范》,要求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审批单位即日起实行扬尘控制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环评和审批。
扬尘控制实行精细化环评
长沙环保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长沙市建设施工扬尘污染控制环评技术规范》(试行),并于昨日下发至长沙各环评单位和审批单位,要求各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评审批过程中按照规范要求落实施工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规范》要求长沙市区及长沙县星沙镇、暮云镇,望城县坪塘镇、含浦镇的各建设项目必须设施工专职保洁员,施工场地要设置围墙(档);要设置防尘布(网),建筑物四周1.5米外全部设置防尘布或不低于2000目/100平方厘米的防尘网,防尘布(网)应先安装后施工,且防尘布(网)顶端应高于施工作业面2米以上;要设置洗车点,每个冲洗点配置清洗机和清洗员2名(一边一人),道路必须硬化,道路硬化宽度应大于5米。连接进出口的道路必须保洁,保洁长度不少于20-100米。
污染指数超标不得土方作业
此外,环保部门工作人员还表示,当空气污染指数大于100或4级以上大风干燥天气不许爆破、拆迁、土方作业和人工干扫。在空气污染指数80-100时应每隔4小时保洁一次,洒水与清扫交替使用。当空气污染指数大于100时,应加密保洁。当空气污染指数低于50时,可以在保持清洁的前提下适度降低保洁强度。超过2天以上的渣土堆、裸地应使用防尘布覆盖或喷涂凝固剂等方式防尘,所有粉料建材必须覆盖或使用料仓密闭存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