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 >> 消费曝光 >> 正文
仁和闪亮涉嫌假借西北大学获得批号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29日 08:50 每日经济新闻 
  王海打假 盯上“闪亮”的周杰伦

  本报记者 卢曦 朱琳(实习)发自上海

  “谁用谁闪亮!”上口的广告词,再加上大明星周杰伦的加盟,相信消费者对“闪亮”眼洁滴眼露的这则广告都记忆犹新。昨日,著名打假人王海向本报记者透露,他已于4月28日向国家工商局广告司寄送材料,举报周杰伦代言的“闪亮”眼洁滴眼露虚假宣传,并向陕西省药监局投诉另一产品“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存在造假行为。

  假借西北大学获得批号?

  王海称,他近日接到举报后赴西安调查 “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时发现,该药说明书称其为西北大学保健品中心与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联合生产。经调查发现,药品的批准文号来自陕西省药监局,而西北大学保健品中心却根本没有生产能力。

  王海告诉记者,目前全国只有在陕西省可以注册保健品,“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真正的生产商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涉嫌借用西北大学保健品中心的名义在陕西注册,可认为该产品存在伪造产地的行为。

  更令人惊讶的是,陕西省药监局向王海出具了一份文件,写明“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文号已与2007年7月底被注销。

  王海说,该保健品的文号注销之前,仅在陕西省内有效。2007年7月被注销之后,该产品应立即全面停止生产和销售。他告诉记者,国家药监局一直在整顿保健品市场,而该产品却一直在全国各地销售。

  此外,“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的说明书与备案的说明书存在重大区别,保质期由备案说明书中的一年被改为两年,王海称篡改共计11处,包括将有效期一年改为两年;规格7毫升/瓶改为15毫升/瓶;用量每日3次,每次1滴改为每日3次,每次1~2滴等。

  昨日王海从他在西安的打假团队成员处获知,陕西省药监局已从调查的第二日起开始整顿,没收了一批该药品。目前在西安的正规药店已经买不到“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了,只有部分小药店还在出售,但已不再向顾客提供发票或购药小票。

  宣传疗效 周杰伦涉嫌违规?

  对于家喻户晓的周杰伦代言的“闪亮”产品,王海称,就法律上来说,周杰伦代言了三种产品,除被调查的“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外,还有“闪亮眼洁滴眼露”和在网站上可以看到广告的 “闪亮萘敏维滴眼液”。产品包装上有周杰伦的头像,均有各自的文号和生产商。

  王海称,“闪亮眼洁滴眼露”生产商为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位于江西樟树市,该产品属于卫生用品,其广告称具有缓解眼疲劳的功效,国家规定卫生用品不能宣传疗效,周杰伦的代言涉嫌违规虚假宣传。

  对于以上的产品功效究竟如何,王海称已将样品送至检验机构进行检测,45天之后才会有结果,他表示将进一步关注事态发展。他同时提醒消费者,OTC(非处方药品)市场目前非常混乱,消费者买药一定要搞清楚是不是药字号,不要买不是药字号的产品。购买保健品时要看是否有国字号的保健品批号。

  厂家已发布声明澄清

  记者立即致电江西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一位女士说,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是药都仁和制药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仁和销售部肖部长告诉记者,“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是仁和与西北大学合作开发的项目,一直按照国家法规要求生产和流通到市场。由于国家政策调整,去年文号被注销,而产品按照规定完全可以继续销售。

  肖部长称,文号注销后“闪亮牌亮瞳舒缓明目液”的生产已经完全停止,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都是在注销之前生产的产品。由于国家行政部门没有任何禁止销售的规定和要求,更没有要求召回,对于已经进入销售渠道的产品,仁和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关于伪造产地的问题,肖部长回应说,既然陕西药监局当时批准注册,就说明完全符合要求。对于篡改保质期的问题,肖部长没有正面回答,他说:“王海不是保健品专业人士,不能因为他在打假方面专业,就有发言权,希望他翻阅有关资料之后再说。”

  对于周杰伦虚假代言的问题,肖部长称他不负责广告工作,暂时不予回应。

  此外,江西闪亮制药有限公司也发布公开声明称,闪亮明目液的批准文号在2007年7月因政策调整等原因在陕西省药监局注销,而非产品质量问题。同时,目前市场上流通的闪亮明目液均为产品批准文号注销前(2007年7月25日)所生产。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