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国银行的资料,韩国最大的30个家族企业集团(也称财阀)几乎控制了40%的韩国经济。近年来一再爆出现代
汽车公司和三星集团的经济大案要案,既震惊了世界,也为这些公司充满东方色彩的独特企业治理结构作出了最好的注脚。
2004年底,直属于韩国总统府的机构——国家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布了一个“财阀集团股份族谱”,将截止到当年4月1日资产达到2万亿韩元(约合20亿美元)的36家企业集团作为对象,列出了集团总裁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和旁亲在集团占有的股份。通过此图谱,人们能够对这些大企业集团中,总裁及亲属的股权明细和他们对旗下子公司交叉持股的公司治理结构状况一览无余。
这个图谱揭示,这些韩国大企业集团总裁持股率平均不满2%(1.96%),若加上他们亲属的2.66%才共4.62%的股份,却能由此牢牢控制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权。在韩国企业集团中,总裁绝对一言九鼎。
每个大企业集团旗下都有很多子公司,有的是上市公司,有的是非上市公司。这36家企业集团旗下共有781家子公司,企业集团总裁在其中469家子公司(占总数的60%)完全不拥有股份。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尽管总裁在整个集团占有股份极低,却能利用很少的持股率,通过“杠杆持股”行使着近50%的稳定的企业支配权。
本来,在现代公司制度下,股东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发言权及决策权取决于本人的持股率。但是上述韩国大企业集团总裁却能利用极低的持股率掌握企业经营权,这证明韩国的企业治理结构确实有问题。这种“韩国式企业治理结构”常被外界(多为欧美国家经济界)称为“前现代式”、“不透明的”、“独裁式的”、“违反道德的”。
韩国式企业治理结构最大的问题是经营不透明,信息披露制度缺失。
根据韩国《证券交易法》,上市公司的持股情况必须公开,这样总裁及其企业管理层就较难做手脚。但非上市公司持股情况大部分是不公开的。总裁完全可以通过非上市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持股、互相担保债务等企业内部交易,来达到以非上市公司控制上市公司、进而总裁以低持股率掌控企业经营权的目的。
举例来说,通过“A公司拥有B公司股份,B公司拥有C公司股份,C公司又拥有A公司股份”这样子公司之间令人眼花缭乱的循环出资方式,来保障总裁对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权。甚至有韩国官员称,引发1997年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就在于,“企业财团总裁以低股份率控制子公司的方式,盲目扩张事业所致”。
这种“前现代式”的韩国式企业治理结构往往与政商勾结(如贿赂政要、为总统选举和国会选举特定候选人筹集秘密资金)、做假账、逃税、秘密继承遗产、私下授予经营权、暗箱操作、内部交易这些负面新闻联系在一起。据韩国经济学家分析,财阀们违规行为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保证将企业经营权顺利地交到其后代手上。
尽管在上世纪60年代以来的汉江经济奇迹中,韩国大企业扮演了极其重要的角色,一些企业如三星、现代、LG早已进入了世界500强企业的行列,但由于有上述污名,投资者对购买这种企业集团的股票感到担心(目前三星集团的股份有64%是被外国小股东所有),导致韩国公司的股票价值被大大低估。据韩国媒体报道,大概被低估20%。
1997年金融危机以后,国际经济界流行一个词汇“Korea Discount”(韩国折扣),意思是韩国企业的股价与外国同类企业相比,价值偏低,并将其归咎于韩国企业脆弱的治理结构。(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