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4月28日,抢险人员在事故现场抢修
正当举国上下为奥运火炬在境外传递的不顺利而关切议论之时,正当08奥运会在一天天向我们走近的的时候,2008年4月28日,这个春天的凌晨,在我们的国家发生了一起举世震惊的列车相撞事件:
北京开往青岛的T一九五次旅客列车运行至山东省境内胶济铁路周村至王村间脱线,与烟台至徐州的五0三四次客车相撞。事故发生在凌晨四时四十余分,正是旅客熟睡之际。
4月28日的新闻联播在播报完亲爱的朝鲜人民饿着肚子喜迎我们的奥运圣火之后,简单播发了这条新闻,截至报道时,死亡人数已达70人!400余人正在接受救治。死者中还有我们正在抵制的法国的四名国民。
事故发生后,中国各方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并指派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立即赶赴现场,指导救援善后工作。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已抵达出事现场,组织救援及疏通交通工作。国家安监总局局长王君等也赶往现场。
山东省组织公 安、卫生、武警等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援,特别是从与淄博相邻的济南、潍坊等地组织卫生救援队伍赶赴现场投入救援。
我的心情很是沉重,在这样一个举国欢庆的时候,这些共和国的公民,以这种惨烈的方式告别了这个世界,企盼奥运会、抵制家乐福对他们来说终于成为一个不可企及的尘世之梦了。他们走了,或是在那轰隆隆的一瞬间毫无知觉的走了,或是在经历了肉体挤压的彻骨疼痛后走了。
向死难者默哀,向死难者沉痛默哀。
死去的70人(死亡人数肯定还会增加)对于13亿来说真的是沧海之一粟,但对于每一个死难者家庭来说,那却是塌天大祸。他们中的每一个人,可能是一个幼儿的母亲,可能是一个母亲的儿子,可能是一个家庭的支柱,可能是自己家人头上的一片天……
我们每一个人不都正在或即将扮演这样的角色吗?
我们没有理由不记住他们,我们没有理由不以国家的名义哀悼他们。正是一个一个的你我他才组成了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整体。
我们中国人没有宗教情结,自从文革以来,我们更加缺少对于生命的敬畏和尊重。在这样一个人权日渐得到重视的世界上,我们没有理由不深切悼念我们的遇难同胞。
更何况,我国的法律已经有着方面的规定
更何况,我们的法律已经有着相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四条规定了下半旗的几种情况:
下列人士逝世,下半旗志哀: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主席;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四)对世界和平或者人类进步事业作出杰出贡献的人。
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时,可以下半旗志哀。
决定下半旗的机关,除国家主要领导人逝世外,其他情况是否需要下半旗以及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由国务院决定。
火车相撞,导致70人死亡,400余人受伤,还算不上"发生特别重大伤亡的不幸事件或者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伤亡"的情形吗?
建议国务院决定降半旗向死难者致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