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 >> 消费曝光 >> 正文
美廉美超市遭中国音著协状告侵犯著作权
www.cnfol.com 2008年04月30日 07:11 新京报 
  索赔万余元,美廉美表示愿就此事磋商

  本报讯 (记者 陈俊杰 王殿学)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诉美廉美金顶街超市侵犯音乐著作权案,近日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受理。

  音著协在起诉书中表示,美廉美金顶街超市在没有征得其许可,没有交纳著作权使用费的情况下,公开在超市里使用音乐作品《烛光里的妈妈》乐曲作为场所的背景音乐,侵犯了其管理的著作权,要求赔偿1.65万元。昨日,美廉美金顶街超市办公室胡主任转述总部意见,愿意与音著协就此事磋商。

  背景音乐是指在商场、饭店、酒吧、超市等营业性场所内,以机械表演的方式使用的音乐。其付费既是国际惯例,也有法律依据。

  音著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行使权利。最近几年一直致力于解决背景音乐的收费许可问题,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维权。

  2004年,音著协曾就背景音乐问题起诉长安商场,此案被称为中国背景音乐侵权第一案。后双方对收费问题进行和解,音著协撤诉。

  新浪财经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A股港股全掌握:168行情系统免费使用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