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 >> IT >> 正文
【山东撞车】网民转贴不实消息被拘五天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05日 12:58 星岛环球网 
  山东4月28日发生火车相撞事故后,21岁网民“SS山地师”当日在高密贴吧转发了一条关于胶济铁路火车相撞事件的失实帖子。据了解,这篇帖子只是夸大了死亡人数。“SS山地师”4月30日被高密警方抓捕,拘留了五天。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山东胶济铁路4月28日发生旅客列车撞车事故后,很多人都在网上发帖讨论此事。这位名叫“SS山地师”的普通网民似乎没有任何“造谣”的主观故意,其发的帖子也一天内就被删除,没产生什么影响,却被警方拘留,这让网民再次想起去年山东济南网民“红钻帝国”发帖被拘的事情,引发强烈争议。

  故意夸大了事故死亡人数

  据潍坊新闻网报道,当地公安人员4月28日在巡控的过程中发现有人在高密贴吧里发布了一条虚假信息,这条题为《火车相撞特大内幕!》的帖子,转载了一篇关于4·28事件的相关报道,“内容严重歪曲了正规广播电视媒体关于4·28事件的真实报道”。当地警方4月30日上午将发帖者抓获,并认定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

  尽管网络上有消息称,“SS山地师”的帖子里把事故描述为恐怖袭击,但据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警察介绍,报道中所提到的“散布虚假信息”行为,主要是指其“故意夸大事故中的死亡人数,造谣滋事”。当地公安机关内部网刑事治安信息栏目5月1日以“我局抓获利用互联网散布谣言的违法人员”的名义通报了此事,认为这则题为《4·28胶济铁路发生列车相撞特大事故真相》的帖子,“造成社会混乱,骚乱社会秩序”,“在网民中造成很坏的影响,现已被治安拘留”。

  电视台曝光 教育观众

  值得注意的是,帖子并非“SS山地师”原创,而是他转载的。在潍坊新闻网的报道中,“SS山地师”曾表示,当时在帖吧和网站上看到有关胶济铁路旅客列车相撞的消息后,“感觉有点好奇,又觉得已经有先例,就往上传了”。

  在“SS山地师”转载后不久,帖子就被删除。尽管如此,高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鲁晓表示,“杨某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涉嫌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公共秩序”,并警告网民“不要相信网上的一些虚假信息,更不要散布虚假信息,特别是这种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一旦发现散布这种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予以严惩”。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事实上,“SS山地师”不仅遭到了治安处罚,还被当地电视台以反面事例曝光,以教育观众。5月3日晚上,当地电视台的《凤城民生》栏目报道了此事,并希望市民们引以为戒。

  网民将其与“红钻帝国”相提并论

  在经当地媒体曝光后,此事立刻在高密帖吧和天涯论坛上引起了网民们的关注,而当地警方的做法也遭到了部分网民的质疑,争议主要集中在对“虚假信息”的认定上。一名网民甚至表示,警方在言论自由方面的尺度把握值得商榷,“希望强力部门不要制造一个人人自危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网民认为,“SS山地师”只是一个普通的网民,他是转帖,贴在流量很小的地方性的高密贴吧,不到一天就被删了,没多少人看到。很难说他“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

  很多网民把此次事件和去年山东济南“红钻帝国”事件相提并论,展开激烈的争论。

  奇怪的是,据高密吧资深网民透露,“SS山地师”被处以的是拘留五天,但是这个ID只沉寂了三天,就于5月3日重新发帖,很简短地跟了几个帖子,以至于有高密吧资深网民怀疑发帖的不是他本人。

  就此。高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鲁晓4日晚9时许拒绝回应此事。而“SS山地师”的手机则已停机。

  一个最普通的网民  

  “SS山地师”是百度高密贴吧和二战贴吧的常客,甚至可以说是个“名人”。他是高密人,喜欢军事,特别是二战。他在贴吧里很活跃,在过去的一年半时间里,发了将近3500条帖子和跟帖。高密吧里不少人认识他,和他打过交道。他刚工作不久,没多少钱,在网吧上网。他就是中国一个最普通的网民。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