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能帮助到穷人么?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05日 14:23
观点地产博客 陈杰博士
当前房价问题已成为社会焦点问题。因为住房商品的基础性和必需性,也因为住房关系到千家万户,社会上要求政府对住房价格进行干预的呼声非常强烈。应该说,政府有关部门也在尝试各种控制房价的手段,其中“限价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种房价控制手段。自2006年5月29日国务院转发九部委《关于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俗称“国六条”)中首次被提出以来,“限价房”一直被不少方面寄予厚望。很多地方政府如北京、广州、南京、宁波等从2006年就已经着手“限价房”包括所谓“双限房”、“三限房”的组织供应,北京市政府多次对新闻媒体公开表示,“在3年内,要建立1000万平米经济适用房、1000万平米限价房,从而对房价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近期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2007年12月28日全国建设工作会议上明确表示,“房价较高、涨幅较快的大中城市,要加大限价商品住房供应规模”(会议报道见建设部官方网站),很多城市如北京、广州等已经大张旗鼓地推行起“限价房”。由此来看,限价房已经获得中央和地方政府的一致首肯,将和经济适用房一起成为政府增加中低价位住房供应、降低房价的主要手段。
如果纯粹从经济学的原理来说,经济学家们都会认同,对于一种已经处于短缺供应状态的商品,如果对价格贸然实行政府干预,尤其是在不通过改善市场供需对比,而是以行政方式来限定商品价格上限,不仅不能达到控制商品价格的预期目标,不能促进普通居民对这种商品购买机会增加,反而只能带来更多的社会福利损失。很简单,限价意味着短缺和供不应求,意味着市场不能出清。而如果一种商品不是通过市场-自由竞价而是通过行政方法来分配,占有分配权利资源的行政官员会从中牟利不说,对于限价商品的争夺会让每个竞争者都以排队甚至作假、贿赂等各种形式付出额外成本,最后得到这种限价商品的平均的实际总成本肯定不亚于在市场自由购买的价格。只要想一想,限价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差意味着什么?一种租金利益空间。每个人,只要有条件,都是会去追逐这个价格差。而追逐是要投入成本和资源,这些投入从经济学上来说,是无意义的社会浪费,deadweightloss。
所以我一直是对限价房提出否定态度的,对此写过一些文章,在媒体和杂志上都有登载。限价房另外的弊端,还如许小年先生所提出,会混乱房价统计,虚假的价格,让人无法知道住房市场真实状态,误导政府和各方。最近茅于轼先生也指出,限价房挤占普通商品房用地,反而推高房价。
但最近,我又有一些新的想法。住房是一种很特殊的商品,不同于普通商品,有资产属性,很容易暴涨暴跌。那么在房价暴涨的时候,对住房价格进行限价,也许确实有正面作用。主要表现在可以让一部分人冷静下来,至少持币观望,减少一下房价暴涨的压力。而且住房的开发周期较长,投资又有较高风险性,即使限价,开发商其实利润不低,反而因为有稳定收益而有很大的投入热情,供应不会减少很多。广州的保利项目就是一个例证。(作为对比,如果生猪限价,那么农民很快会减产,猪肉更加短缺)从这个角度来看,特殊时期特殊商品的限价也许有其积极意义。
但即使这样,对于限价房的目标人群——中低收入者来说,实际受益有限,隐形成本很高。另从限价房的各种买卖限制已经看出,跟普通商品房还是不可同日而语。所以,限价房只能是特殊时期的特殊做法。长远来看,必须废除。房价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根本上必须依靠市场机制,建立在供求关系的协调上,不能靠行政方法。因为限价房根本上属于行政主导,有很多难题不可克服,不可持续。限价为比例多少?为什么是20%?不是30%?不同城市,不同地段乃至不同楼层的限价比例怎么区别?同区域商品房价下调了,限价房要不要调整?如果调整,前面购买和后面购买者的利益怎么调整?更为难的是,限价房的买入资格和转让条件等难题。政府没有这个能力做到又公平又效率。现在很多城市政府很热衷搞限价房,因为很容易出政绩,在当期出貌似“平抑房价”的政绩。但会给后面的住房乃至城市发展都带来很多后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