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小额担保贷款利率上浮不会加重借款人负担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08日 18:38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8日电 年初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做好就业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小额担保贷款利率将上浮三个百分点。对于“是否会加重借款人的负担”的问题,人民银行官员明确表示,借款人的负担不会因小额担保贷款利率上浮而增加。微利项目利率上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
财政部春、人民银行和税务总局三部门官员今日做客中国政府网,就“实施积极的促进就业政策”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曹子娟在回答网友提问时作出如上表述。
曹子娟说,小额担保贷款利率上浮三个百分点以后,从表面上看,似乎会加大借款人的利息负担,但是国发5号文件同时明确,微利项目利率上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额负担。从2006年开始,国家政策规定微利项目范围是由各地自主确定的,只要是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支持的项目,增加的利息就由中央财政负担,借款人的负担不会因小额担保贷款利率上浮而增加。
曹子娟指出,从长远来看,允许利率上浮实际上也有利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可持续发展。银行作为一个金融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但是首要问题还是讲盈利。小额担保贷款这项业务借款人相对分散,银行发放贷款的成本比一般商业贷款高。以农村信用社为例,一般商业贷款净利润大约是小额担保贷款净利润的五倍左右。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倡导银行承担社会责任以外,允许利率上浮就是保证经办这项业务的银行保本维利,通过利率上浮更好地弥补和覆盖办理小额贷款这项业务的成本和风险,进一步增加经办银行的内在积极性。
曹子娟介绍,为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的作用,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扩大就业再就业的工作,将从五方面对小额担保贷款政策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一是进一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支持对象范围,扩大政策覆盖面;二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三是贷款利率适当上浮,这和国发5号文件精神是一致的。贷款利率上浮三个百分点后,其中微利项目增加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全部负担;四是进一步拓宽财政贴息资金的使用渠道,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量拨千斤的作用;五是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更好发挥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对扩大就业再就业的辐射拉动作用。
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副司长由明春介绍,今年中央财政将安排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5亿元,第一是加大对微利项目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的力度;第二就是积极扶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发展;第三就是建立完善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小额担保贷款的奖励机制。(据中国政府网文字直播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