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 >> 地区财经 >> 正文
合肥界定商品房捂盘惜 打击可售却拒售行为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08日 16:37 新华网 
  新华网合肥5月8日电(记者 马姝瑞)根据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日前出台的一项最新规定,市民如果发现网上楼盘信息显示为“可售”,开发商却无故拒绝购买要求,可以向主管部门举报。如果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下达《行政告知书》敦促后,开发商仍不出售或不改变该房屋销售状态的,该楼盘将被认定为捂盘惜售。

  在商品房交易中购房人常常会发现,尽管许多房屋在网上检索备案信息都显示为“可售”,但开发商却坚称“没有房子”而拒绝向购房人出售房屋。为此,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此番明确规定,如果网上楼盘信息显示为“可售”,开发商却无故拒绝购房人购买要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下达《行政告知书》予以敦促,若开发商仍不出售或不改变该房屋销售状态的,即会被认定为存在捂盘惜售行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此外,合肥市还规定,存在以下4种行为的楼盘也将被视为捂盘惜售:一是已达到预售标准的房地产项目却不申报预售许可,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告知书》敦促后,仍不申报;二是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不申报网上楼盘信息发布并开盘销售;三是以超出周边楼盘数倍的畸高价格挂牌,且在一年内单幢楼盘销售率不到5%;四是连续3次以上故意将网上楼盘信息显示为“签约”的特定房屋,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告知书》敦促后,仍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进行合同备案。

  
A股港股全掌握:168行情系统免费使用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