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缴存比例7月统一 由8%-12%调整为12%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09日 17:59
法制晚报
由目前的8%-12%调整为12% 单位和职工缴存额上限2392元 可少扣个税
本报讯 (张媛 记者 何怡)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宣布,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今年7月1日起统一调整为1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昨天发布了《关于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表示,经市政府批准,自2008年7月1日起,北京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双方加一起月缴存额上限为2392元;原则上不允许突破上限。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颁发的《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各城市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原则上不高于12%。
目前北京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8%—12%,单位和职工双方加一起的缴存额上限为2166元。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发言人李持缨表示,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多个调整为一个,提高了广大职工的住房支付能力。同时,通过严格限定缴存额上限更有利于提高中低收入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问题的能力。
名词解释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即职工本人或单位各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所占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百分比。
精账细算
双职工一年多存6400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8%提高到12%,普通双职工一年可多存6400元的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