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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联盟:一场游戏一场梦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09日 14:57 价值中国 伯建新
  其次,参与签署的各方都是行业的佼佼者,虽然市场地位不相同,但是都颇具实力且雄心勃勃,有扩张的野心,而要实现扩张,就必须有扩张的实力,更要有扩张的手段,在行业高度成熟、品类创新无力和营销手段缺失的现状下, “低价策略”虽然不能给企业带来长远的可持续的发展,但却是最好的 “市场利器”。

  再者,商场之中,只有永恒的利益,没有永远的朋友,在市场压力下、在企图心的诱惑下,总会有“坏小孩”的存在,在方便面行业价格联盟后康师傅的举动,以在印证这这个观点,况且“坏小孩”往往会得到更多的好处。

  最后,自己发展起来了,就叫别人别再使用这种方式,这对于“后来者”肯定是不公平。这就尤如人们所比喻的“挤公交车”一样,车来了人人都急着走,自然就拼命往公交车上挤,还未挤上车的就在车门口高喊“往里挤一点,下面还有人要上”,但挤上车之后就回过头来冲着下面高喊“挤不上了,等下一班车吧,我们要赶路”。价格联盟的出炉动机与“挤公交车”的心态是如出一辙。对于还未取得市场优势地位的企业而言,和“只许州官防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道理一样,毫无平等性可言。

  四、价格联盟大佬们的恶梦

  首先,与国家法律的冲突,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其中第一款所列的不正当行为即是: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权益。原国家计委早在06年底就认定了价格联盟的非法性质,而作为新的国家价格主管部门的发改委在2007年7月份颁布的《制止价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中明文禁止:经营者之间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操纵市场价格,以及凭借市场优势地位牟取暴利、实行价格倾销和价格歧视。

  其次、是背离市场一厢情愿的“逆市”选择。市场经济体制下,商品的价格主要由市场来决定,经济规律应该是商品定价的主要标准。价格联盟以人为的意志代替市场的行为,人为破坏经济规律。违背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是一种逆市场规律而动的行为方式,将造成消费者的巨大的心理落差,必将影响各企业的市场业绩。

  最后、在目前市场产品品牌众多,产能大于市场需求,而质量差不多的情况下,消费者会有更多的选择余地。

  五、背后的反思

  价格联盟,作为一种行为,虽然短期会起到缓解企业运营的压力,维持企业的利润空间,利于加速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但是其所带来的危害将是长期的。

  首先,制约了企业竞争。由于不同企业经营成本不同,却执行相同的价格,形成大家平均瓜分市场份额的局面,无形中保护了落后,鼓励不思进取,严重挫伤了企业发展的积极性;

  其次,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伤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并且不利于培养消费者成熟的消费理念。

  最后,企业如果不能紧跟市场的潮流,提升产品的结构,实现技术上的创新和突破,所谓的“价格同盟”又有多大的意义?

  愿中国企业用智慧把握好自己手中的方向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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