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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放宽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10日 15:33 华夏时报 
  5月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草案》(下称《草案》),并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草案》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等14种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草案》另外还规定,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等5种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此前,由于《劳动合同法》对于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更为宽松,不少企业都对新法的实施感到担忧,认为《劳动合同法》使员工重回铁饭碗时代,增加了企业的用人成本。而此次《草案》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劳资双方的利益。(公培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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