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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面临被践踏 减持新规难循法理依据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10日 13:59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 吴君强 北京报道

  改变了游戏规则的管理层,目前不但面临着处罚“不守规矩”的大小非们的法理缺失,甚至有可能成为大小非的被告。

  继4月29日沪市爆出宏达股份两大股东违规减持大小非股份之后,本周深沪两市又有冠福家用和开开实业两股东分别“顶风作案”。值得注意的是,对于这些违归减持的股东,交易所仅仅进行了道德层面上的谴责,以及限制交易等被称为“隔靴搔痒”的处罚。尽管上交所开始措辞严厉,声称要严厉惩罚,但对于此种处罚的合法性,法律界已经出现了明显争议。

  “管理层若想真正对这些股东进行正式的行政处罚,可能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君贤说。

  “道德大棒”威力有限

  事实再次证明,道德层面上的束缚,在资本市场中显得绵软无力。作为“救市”的一种策略,证监会十余天前发布了《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但作为一个规范性的文件,《指导意见》正面临着被追逐利益的大小非们大面积践踏的危险。

  5月6日,深市冒出大小非违规减持第一单。中小板上市公司冠福家用的小非股东福建恒联在2008年4月21日至5月6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卖出冠福家用135.96万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19%。而根据《指导意见》的规定,一个月内公开出售限售股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大宗交易平台。

  与沪市宏达股份两股东的违规减持不同的是,深交所在实时监控中,已多次通过相关会员和营业部,以及上市公司向福建恒联进行提示,但福建恒联仍然发生违规减持行为,“情节较为恶劣”。

  出人意料的是,深交所对于福建恒联股份有限公司的处罚,比上交所对宏达股份两股东的处罚更轻,只是对福建恒联的证券账户实施15个交易日的限制交易,禁止该账户在上述时间内买入和卖出深市全部交易品种,公告中甚至没有提出提请证监会进行进一步查处。

  就在沪深两交易所的一前一后的呵斥声中,开开实业小非股东中石化上海石油零售分公司再次“顶风作案”,该公司账户在4月21日至5月7日期间,通过竞价交易系统累计减持了377.69万股,占开开实业总股本的1.55%。

  同样,上交所做出的处罚措施是对该股东的账户进行限制交易,只不过限制交易时间,由1个月拉长到3个月。

  “接二连三的违规减持,让管理层很尴尬。”一位不愿具名的资深评论人士说。

  仅仅在几天前,中国证监会有关人士还公开表示,再融资、大小非问题并不“猛烈”,解禁和减持还有距离较大的一步,解禁不等于减持。

  不过,5月7日上证指数暴跌140点,大小非违规减持显示出其强烈的抛售意愿,被看做是暴跌的重要原因。

  市场普遍认为,大小非违规减持“前仆后继”,主要原因是处罚太轻。类似于限制交易这样的处罚措施,对于违规的大小非几乎没有任何惩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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