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派5000万
债券造水浒城
山东梁山将购买债券指标分解到机关、事业单位等,专家称涉嫌“非法集资”
本报讯据《瞭望东方周刊》报道山东省梁山县委、县政府为加快旅游开发步伐,决定面向全县发行债券5000万,所筹资金主要用于水浒文化城、梁山影视城的开发建设。为推动债券发行,梁山县委、县政府将指标分解到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驻梁山单位及有关企业。
山东梁山县是水浒故事的发祥地。“不交不行,”王军(化名)向记者反映,“如果不交,就停发你工资、扣你养老
保险、罚你钱!”王军是山东省梁山县某学校的一名教师,上个月,学校召开了动员大会,校领导称,县里为了发展旅游,要建设水浒文化城和梁山影视城,当前县里财政困难,就通过发行债券(梁山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景区建设债券)来融资。每位教师根据职称的高低集资,高级教师每人5000元,一级每人4000元,二级、三级每人都是3000元,“没有最高限额,但最低不少于3000元!”
“我们得到了(梁山县)政府授权。”4月29日,承担此次债券发行的梁山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魏显法告诉记者。
据了解,3月24日,梁山县召开景区建设债券发行工作会议,会上,梁山县委、县政府为加快旅游开发步伐,决定自3月24日起,以县财政担保,通过县国有资产运营投资有限公司运作,面向全县发行债券5000万元,所筹资金主要用于水浒文化城、梁山影视城的开发建设。此次发行的为五年期债券,委托中国工商银行梁山县支行出售。为推动债券发行,梁山县委、县政府进行了广泛宣传,并将指标分解到全县各部门、各乡镇、各驻梁山单位及有关企业。
知情人告诉记者,本次债券发行的对象,主要是梁山县所有“吃财政饭的人”。
关于梁山县此次发行债券的手续问题,魏显法向记者证实:“时间太紧了,所以没有报批。”他解释说,梁山县政府与北京时代电影公司签约在“梁山影视城”拍摄电影,今年9月就要开机,而上报国家有关部委需要很长的时间。
5月6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表示,该债券实质上是一种政府担保的地方政府债券。我国有法律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梁山县发行债券属于非法集资。”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认为,梁山县“以县财政作担保”的做法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条“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