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 >> 地区财经 >> 正文
江苏支援四川灾区各项工作迅速展开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15日 11:14 南京日报 

  梁保华昨再次批示 罗志军主持省政府常务会议进行部署   

  本报讯(苏振新) 省政府新闻发言人昨晚向媒体介绍,四川汶川强烈地震发生后,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支援灾区各项工作。14日,省委书记梁保华再次批示,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坚决响应中央的号召,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急灾区所急,想灾区所想,全力支持灾区抗震救灾。省政府要组织好有关方面积极开展抗震救灾的各项援助工作,坚决完成中央交给江苏的任务。14日下午,省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研究了我省支援四川灾区抗震救灾相关工作。省长罗志军要求,继续动员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全力支持灾区抗震救灾,进一步做好应急救援准备,随时准备支援灾区。要为先期投入救灾一线的应急队伍提供迅速有力的后方支持。同时继续做好防范应对地震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省有关部门已迅速行动,积极支援灾区的各项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展开,并随时按照中央指令支援灾区。   

  救灾医疗队已在灾区开展救援。根据卫生部要求,省卫生厅13日派出省人民医院等6家医院105人组成的5支抗震救灾医疗队,已于当天下午抵达四川,当晚在绵阳、江油等地连夜开展救援工作。13日夜,省卫生厅连夜调度了由50辆救护车、100名驾驶员组成的救护车队,于14日上午11时出发,日夜兼程奔赴四川地震灾区。省卫生厅目前已组建总数为240人的第二批13支医疗队、1支疾病防控队,随时准备奔赴抗灾救援一线。   

  紧急救援队赶赴灾区执行应急救援任务。按照中国地震局和公安部统一部署,我省派出91人的紧急救援队,携带60多台(套)先进救援设备,搜救犬8条,以及必备食品和药品,于14日凌晨抵达重灾区四川省北川县后,立即全力以赴抢救伤员。13日夜,省公安厅又根据公安部和公安部消防局通知,调集200名公安特警、100名消防官兵组成应急救援队伍,14日中午抵达灾区。截至14日中午,省公安厅已累计派出378名公安特警、消防官兵赶赴灾区。   

  加快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民航江苏安监办成立民航抗震救灾领导机构,协调组织抗震救灾运输工作。南京禄口机场对滞留的前往成都的旅客,及时给予安置并无条件办理改签或退票手续。两天来,东航临时增加6个航班运送抗震救灾人员和物资。截至14日下午,南京禄口机场向地震灾区运送了救援人员529人和约68吨的救灾物资。铁路部门重点加强成都方向运力组织工作,密切关注震灾后续影响及滞留旅客列车。

   加大电力通信支援力度。省电力公司抽调5台大容量移动式发电车,14日上午从南京出发赶往四川灾区。电力公司成立了由变电和线路施工人员组成的200余人抢险救灾预备队,随时准备支援灾区。14日中午,联通江苏分公司派出一支通信支援队伍、一辆应急通信保障车和相关设备赶赴灾区。目前,我省至四川省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长途骨干网电路畅通。

   关心帮助在苏的四川籍打工者、学生和在灾区的江苏游客、企业。地震发生后,一些用人单位针对本单位的四川籍员工进行了排查摸底,了解这些员工家乡受灾情况,稳定员工情绪,并进行必要的帮助。地震发生后,江苏省旅游局立即通知各市统计上报旅行社出团情况,了解震区旅游团队人身安全情况,并想方设法通过多种渠道与尚在灾区的旅游团队取得联系。目前,我省共有1732名游客滞留在四川灾区,大部分已联系上,暂没有伤亡情况报告;16名散客和徐州国旅组织的一个42人团队尚未联系上,联络工作还在继续进行。同时,有关部门指导在灾区的江苏建筑企业自救互救,所有工地已按规定停工,检查设备。据悉,江苏在灾区的建筑人员有2000多人,目前没有人员死亡报告,少数轻伤员已得到及时救治。

   发动社会各界积极赈灾。至14日中午,省民政系统共收到捐款90万元、药品价值600万元、2500顶帐篷、1000张吊床、19台挖土机。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已接受社会各界捐赠款物合计3561万元。12日晚已向灾区运送了第一批价值5万多元的食品,13日又向灾区汇款60万元,价值1200万元的药品正在运往灾区途中,其余款物将在近日发往灾区。截至14日下午,省慈善总会收到社会捐赠140余万元。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