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 >> 财经视点 >> 正文
美国家庭农场:要么变大,要么走人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19日 09:01 21世纪经济报道 周立
  首先我想提一个数字,自1935年到2006年的70年间,美国家庭农场破产超过60%。

  由于贸易条件和政策支持都有利于产业化农场,巨额农业补贴也一个子儿不落地全部流入产业化农场(我们会在后续专栏中详述),使得经营产业化农场几乎没有财务风险,也使得产业化农场能够长期地在市场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的情况下继续扩大生产。这样,小规模家庭农场无力维系,被迫步入大规模的破产兼并行列。

  根据美国农业部数据,自1950年以来,美国的农地规模大体稳定,略有下降,由1950年的12亿英亩,下降到2006年的9.3亿英亩,是中国农地规模的3.1倍(美国8种商品化农作物播种面积一直相对稳定,在2.5亿英亩左右,约合15.2亿亩),但农场数量却由1935年最高峰的681万家,下降到1950年的565万家,再下降到2006年的209万家,目前农场数量不足1935年的31%,1950年的37%。

  1935年以来,美国有470多万家农场破产兼并,而主要农作物耕作面积并没有减少,是因为兼并主要在商品化作物之间进行的。由此,带动了美国农场平均规模一路上升,由1950年的213英亩,上升到2006年的446英亩,平均规模扩大了一倍多。

  这样,美国小型家庭农场,在政府(商品粮政策)和商业资本(控制食品生产和经销价格)的双重挤压下,在商品化的种植业中,已经无法生存,只能破产兼并,或转作其他农作。作为被产业化、被资本化农业和食品体系定义的农民家庭农场,不得不走上了“要么变大,要么走人”(get

  big or get out)和“要么接受,要么走人”(take it or leave it)的别无选择的独木桥。

  在上一篇专栏中,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消费者在食物上的花费,绝大部分并没有留在农民手里?美国的主流研究者,给出了一个经典解释:就是由于面临“要么变大,要么走人”的强大市场压力,只有大农场才能提高效率,原因在于大农场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运作,所以他们取代了小农场。

  仅从经济意义考虑,这似乎不错。规模经济可以让大型拖拉机能够覆盖更多耕作面积。更大规模,还意味着购买上的规模经济,以及经济投入,比如贷款上的议价能力。卫星定位的联合收割机以及其他设备投入等,使得耕作越来越趋向典型的资本密集型。

  但是,规模经济并不意味着大农场效率更高,更不意味着大农场比小农场更有利于生态多样性、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和消费健康,恰亚诺夫以及后来的许多基于实证调查的研究者,如斯科特、黄宗智都已经证明了,追求利润的产业化大农场,在生存能力上,远远比不上追求消费资料满足的小规模家庭农场。

  美国的数据也显示,小农场才具有相对更低的生产成本。大农场之所以挤出小农场,不是在于其经济效率高,而在于其能够承受更低的边际利润。也就是说,他们虽然并不能以更低的成本生产,但可以以更低的价格销售。这样,当食品加工商压低价格时,大农场仍然因其规模巨大,有足够的利润额可以生存,而小农场则因为利润额(不是利润率)太低,无法对其生产活动进行补偿,甚至无法维持家庭生活所需,从而不断步入破产和兼并路途。大农场则不断地兼并其他农场以扩大规模,从而能以更大的耕作面积维持和提高其利润额,同时,也能争取到更多的政府补贴。

  所以,虽然大农场与小农场相比,可以有更好的议价能力,更优惠的贷款利率,但由此产生的好处,并不由大农场占有,而被食物加工商拿去了。而且,农民、农村社区、生态环境,并没有从消费者的食物支付中,得到任何好处。

  在美国,由于政治利益和商业利益所驱使,被政府补贴政策误导和产业资本控制的农业,走上了基因农业、石油农业、化学农业的道路,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生物与作物的多样性的丧失,资本投入与能源消耗的增加和环境破坏的加剧,从而从可持续农业模式,转变为自杀式农业耕作模式。

  但是,近50年来,这种模式带来了价格低廉的粮食价格,以及附着于其上的廉价食品体系,从而以其咄咄逼人的竞争力,将全球其他地区的农业耕作(尤其是大宗农产品(000061行情,股吧)的耕作和规模化养殖),逼上了同一辆战车,使得美国大农场模式,在全球范围内成为现代农业的样板,被不断地模仿和复制。世界各国的农业生产模式和食品体系,也从此走上了不可持续的不归之路。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