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达共识 立法订最低工资 拟按时薪计算
www.cnfol.com 2008年05月20日 11:33
星岛环球网
劳资官三方19日已就一旦立法规定最低工资的计算方式达成共识,同意以时薪计算清洁及保安员法定工资。但三方就清洁保安的定义,及工资保障运动的成效界线,未达成共识。
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劳顾会19日开会研究工资保障运动成效指标及为立法准备,双方委员同意将来立法的话,法定最低工资会以时薪计算,有关时薪则根据《雇佣条例》的工资定义为基础,即将雇主发放佣金、勤工津贴、花红、交通津贴等全部涵盖入最低工资时薪内。不过,清洁保安员定义,劳资双方仍存分歧。
拟新增独立法例
至于10月就工资保障运动作终极检讨,有关成效“界线”也未达共识,双方只认同两大重要评估指标,包括将清洁保安员两年来薪酬趋势,与非技术工人比较,并将受保障人数有否上升作比较,不会只参考1100间加入运动机构。
劳工处消息人士强调,立法最低工资以时薪计算,已参考外国经验,时薪是最常采用的最低工资及容易计算,政府2004年推外判服务合约强制性最低工资,也以时薪计算。消息人士指出,一旦立法,将新增一条独立的最低工资法例,避免与现行《雇佣条例》混淆增添执法困难。如有无良雇主拖欠清洁保安员薪酬,消息人士强调,雇主随时一并触犯两条法例遭罚。
雇主要补足时薪差额
立法后,雇主日后必须支付法定最低时薪给两行业员工,如将全部津贴、佣金等计算出来的时薪,远低于法定最低时薪,雇主必须补贴差额才不会堕入法网。
资方委员刘展灏指出,清洁及保安员薪酬自运动后确见上升,如终极检讨成效不彰,工总对立法持开放态度;劳方委员叶伟明称,双方认同时薪计算最低工资,反映工人可多劳多得,减低争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