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 >> 行业/虚拟货币 >> 正文
虚拟财产的核心特征和三种行为
www.cnfol.com 2008年06月04日 15:04 IT写作社区 刘兴亮
  今天有个朋友和我探讨了很久虚拟财产的问题,谈了很多。我觉得首先应该搞清楚虚拟财产的核心特征和几种典型性行为。

  随着网络游戏产业近年在我国的迅猛发展,同时引发一系列法律政策新问题。比如在网络游戏的虚拟物、外挂软件、私设服务器等方面都涉及了很多法律问题。当然,问题的焦点还主要是网络游戏中的私权问题、财富问题和知识产权的问题。

  虚拟财产如何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财产,这个困扰了很多人。虚拟财产只有在电脑中存在,在特定环境下存在。因为电脑一关,什么都没了。视觉上能看到,网络上存在,但在网下没有一一对应,这是关键。比如网上有屠龙刀,网下没有。用罗马法来说,这是无体财产,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财产。

  刘兴亮认为,虚拟财产的核心特征就是:能够产生法律后果的可支配性。目前,虚拟财产都有交易行为,并且有现实生活中的行为。而且大多数与现实生活中的财富有等价物。

  虚拟财产存在三种典型性行为:

  1、在网络之外满足游戏活动的行为。比如购买游戏币。

  2、在网络当中进行交易活动,以满足游戏活动。这与现实生活的财富不互通。

  3、不仅在网络当中满足游戏货物,而且可以在现实生活中支配。有互动性。构成利用网络获得经济利益的手段。网络已经成为一种载体,成为获得财产的新途径。

  虚拟财产的产生机制主要有两类:

  1、奖励性。完成任务给与奖励。程序设计好的。

  2、自己创造的。第二人生允许创造、设计,允许你创造的物品拥有所有权。

  除了虚拟财产外,游戏中另一个争议很大的地方就是虚拟人群中的关系问题。虚拟人群究竟是什么关系?这个很难说清楚,也很难界定,比如虚拟世界中的强奸、抢劫等。
热门看盘软件:168行情系统免费下载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