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财经股票行情数据基金黄金外汇期货期指港股理财收藏保险银行债券汽车地产视频路演博客微博论坛圈子空间商城
首页 >> 财经 >> 行业风云 >> 正文
齐二药首起集体诉讼本月26日宣判
手机免费访问 www.cnfol.com 2008年06月19日 06:09 北京商报 

  商报讯 昨日记者获悉,经过了一年多的等待,曾轰动一时的齐二药“药害”事件11名受害者民事诉讼案初定于本月26日上午宣判。这起案件是齐二药首例集体诉讼案,所以无论判决结果如何,都将为近期频发的“药害”事件中,受害人的索赔起到借鉴作用。

  2006年4月19日,广东中山三院开始采用在药品采购中惟一中标的“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不久后,65名陆续使用该药的患者部分出现了肾衰竭等严重症状,其中13名患者死亡。同年5月,“齐二药”亮菌甲素注射液被认定为假药,全国紧急查封。

  “11名受害人向包括中山三院在内的四被告索赔共数千万元,不过,目前还无法对最终的判决结果预测,但我们希望可以多赔一些,这也是对受害人的一种保护。”昨日,这起齐二药集体诉讼案的代理律师陈北元表示。

  法院于去年3月立案,如按照《民事诉讼法》此案早应审结,但由于种种原因,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几次做出延期审理的决定。今年1月23日,因使用“齐二药”亮菌甲素而导致中毒并引发急性肾功能衰竭的病人中惟一幸存者任贞朝,最终没能等来法院的判决就在中山三院去世。

  “在‘药害’事件中,受害人都是最苦的,偏偏目前我国对于假药的诉讼还没有一套完整的机制,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不仅让受害人得到应有的赔偿,更是希望建立一套对违法造假企业的惩罚性赔偿机制”。陈北元向记者表示。

  中金在线声明:中金在线转载上述内容,不表明证实其描述,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收藏到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我来说两句
24小时热门文章
栏目最新文章
焦点事件
---------------------------------------------------------------------------------------------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网络视听许可证1310422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编号:(闽)字第091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12 福建中金在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