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 >> 港澳台财经 >> 正文
香港出台新指引:拥有逾20张儿童色情照即入狱
www.cnfol.com 2008年07月17日 10:2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7月17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鉴于香港《防止儿童色情物品条例》2003年生效以来,法庭处理管有儿童色情物品案件时没有一致的判刑标准,香港上诉庭16日颁下判刑指引并大幅加刑,表明为达到阻吓及保护儿童的目的,只要拥有多于20张属第一级的儿童色情物品,便可判处实时入狱。

  律政司早前就两宗管有儿童色情物品案,向上诉庭申请加刑。高院首席法官16日在判辞指出,有人可能质疑,犯罪者多只是在家中私下拥有此类物品,新的判刑指引太严苛,但他认为这观点过于狭隘,因为法庭有责任以宏观角度考虑,更重要是保护那些容易受伤害的儿童。

  案中答辩人电工万广财(31岁),被控藏有1157张儿童照片及245段影片,其中550张照片及188段影片属淫亵程度第三至四级,在裁判法院被判入狱6个月、缓刑两年,以及罚款2万元。由于万广财曾经非礼12岁女童,上诉庭称在新的判刑指引下,理应入狱3年。

  另一答辩人是香港大学副学士学生何恩桥(20岁),被控藏有8290张相片及205段影片,其中558张相片及76段影片达第三至四级淫亵程度,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根据新指引,上诉庭认为何因为未满21岁,可判入教导所,但若何年已满21岁,理应入狱两年。

  不过,由于新指引是针对颁下判辞后犯案的人,故不会对上述两名答辩人加刑,但上诉庭重申,他们涉及的案件严重,应在区域法院处理。

  法官又说,在考虑禁止拥有儿童色情物品时,不能忽视单纯拥有此等物品的严重性,因为有这样的需求,才会有人制作及发布这类物品。另外,儿童色情物品对儿童的伤害未能尽录,不单对物品中的受害儿童造成心理及身体上的创伤,更会鼓励恋童者及有关行为。

  基于以上种种原因,上诉庭认为有必要就此类罪行判处阻吓性刑罚,除非有特殊因素,否则干犯者一律要实时入狱。上诉庭亦强调,有关指引只是处理拥有物品者,若涉及制作及发布,有关刑期则更高。

A股港股全掌握:888行情系统免费使用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企业信息
 
  企业服务
  广告信息
  广告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福建中金在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