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 >> 地区财经 >> 正文
上海卡拉OK版权使用启动集体缴费
www.cnfol.com 2008年09月28日 20:40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9月28日电(记者 应明强)广受关注的卡拉OK版权使用费收缴争议,在上海率先取得突破。28日,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代表会员企业与权利人代表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签订协议,采用集体缴纳方式进行“团购”,使上海卡拉OK经营企业得以理直气壮地“阳光”经营。

  在当日举行的上海卡拉OK版权使用集体缴费启动仪式上,首批54家卡拉OK经营企业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签约,涉及卡拉OK包房3500多间,缴纳版权使用费近千万元人民币。

  2006年8月,国家版权局官方网站公布了卡拉OK版权使用费标准,首次明确提出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为12元/包房/天。今年8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正式公布了2008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其中,收费最高的地区是上海,价格为11.1元/天/终端(包房)。

  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和权利人代表进行了3个多月的谈判,最终达成了上海采取集体购买版权使用权的方法,即以协会会员拥有的12000间包房数作为担保,从而得到在国家版权局公告范围内的团购价:行业协会会员单位2007年4元/天/终端(包房),2008年6元/天/终端(包房)。目前,上海已有70%以上的卡拉OK企业委托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进行版权缴费谈判。

  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拒不支付著作权使用费的卡拉OK经营者,将采取各种维权措施严厉打击侵权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
A股港股全掌握:888行情系统免费使用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企业信息
  企业服务
  广告信息
  广告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福建中金在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