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大小非”融资新途径
www.cnfol.com 2008年11月21日 10:29
福建日报
目前,部分券商尝试与信托公司合作发行理财产品,帮助上市公司“大小非”质押融资。此举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大小非”套现压力。
一家券商营业部负责人介绍,这种方式的具体过程是,上市公司“大小非”将其股权质押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设计相应理财产品,并销售给券商及部分银行的客户,完成资金募集。而这种理财产品一般属于固定收益类产品,年收益率在10%左右,高于银行存款利息。“在当前股市屡创新低的情况下,对投资者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由于证券公司不能直接对其客户销售产品,为了回避政策障碍,一般是成立理财公司作为中介机构,直接对券商客户销售信托产品。融资方、出资方、信托公司、券商等均通过理财公司这一中介机构联结,理财公司从中收取一定中介费。这样的产品还可以在多家券商同时销售,融资规模也可以得到保证。
理财公司通过对券商客户销售产品募集资金后,将其转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则在银行开设托管账户,通过托管账户将资金转至融资方。而融资方如果是上市公司“大小非”,则需要在此之前将部分股权通过交易所质押给信托公司;非上市公司则需要以产权清晰的资产作抵押。这其中,除了客户投资收益在8%至10%之间外,信托公司将收取0.2%的费用;银行为了争取大客户,基本不收托管费用。
另外,对于一些流动性紧张的“大小非”而言,通过股权质押融资,不仅可以缓解资金紧张问题,还可以保证“大非”控股地位不至于旁落。
这种信托融资方式较之传统的融资渠道,优势在于机制灵活,审核效率高,融资额度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