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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证监会拳头重了还是轻了
www.cnfol.com 2008年12月03日 09:00 证券市场周刊 
  对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与武汉新兰德的处罚,应该成为证监会加强监管效率的开始。手头有准司法权的利器,若剑栖于匣,实在是行政资源的莫大浪费

  11月21日,证监会对违规违法的操纵证券行为“重拳出击”,通报了三起证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包括两起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违法操纵市场案件和一起违规信息披露行为。其中,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因涉嫌操纵市场被依法撤销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该公司执行董事、经理汪建中则被罚1.25亿元。这是证监会自成立以来开出的最大个人罚单。

  重拳肃清市场环境,是塑造中国资本市场信用的必要之举,希望证监会有关部门能把最后的罚款日等一并公诸于众,便于投资者共同监督,为监管部门分劳,免得让大家担心政府扛个大白条入库。

  拳头是轻是重,投资者自有公论。通观几个案件,让人疑惑行政处罚之慢。这几个被处罚的违法违规者,动用的手段算得古老,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汪建中是“先行买入证券、后向公众推荐、再卖出证券”,其实就是盛行一时的股市黑嘴,居然获利超过1.25亿元;武汉新兰德公司与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大同小异,董事长兼总经理朱汉东代表公司向陈杰提供股票买入建议,待陈杰利用其控制的账户买入后,由朱汉东署名,以武汉新兰德名义通过网络媒体和报纸等公众传媒公开推荐相关股票。陈杰则利用公开推荐造成的市场影响,在推荐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卖出股票牟利,这样居然也获利735万元。不能不感慨中国股市赚钱之易。而施永雷、郁瑞芬夫妇则是不履行信披义务,违规买卖“阳光发展”股票。

  这些违法违规行为并不难查—证监会现在监管电子化,对于交易账户可以一竿子查到底;违法违规行为也并不发生在当下—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违规始发于2007年1月至5月,武汉新兰德发生于2007年1月1日至4月26日,施永雷夫妇信披违规发生于去年6月7日至19日期间及6月25日。事隔年余,处罚姗姗来迟,虽说处罚总比不罚好,但迟到的正义会大打折扣。

  日前,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在陕西调研,指出完善的立法、有效的执法和公正的司法是资本市场健康有序运行的前提和基础,资本市场从立法、执法体制和执法环境等方面亟待完善。希望这根手指不仅指向立法、司法机构,也能指向监管部门自己。

  按照新《证券法》,证监会享有准司法权,证监会在据此制订的《冻结、查封实施办法》中规定,发现已隐匿、伪造、毁损重要证据等五种情形之一的,证监会有权冻结、查封违法资金、证券等涉案财产或者重要证据。如果说“亿安科技”的罚款白条,是因为证监会只手难敌四掌,如果此次发生罚款白条现象,证监会难辞其咎。

  目前,市场又爆出黄光裕操纵股价案,有消息称黄光裕与最牛散户刘芳实则为一人,我不相信,像“*ST金泰”这样的“妖股”能够离开证监会的烛照?连拉42个涨停时,监管部门的电子眼在哪里?连跌7个跌停让散户在高峰站岗时,监管层对投资者的保护体现在哪里?证监会不能对黄光裕事件的行贿嫌疑等负责,但必须对资本市场的非正常交易有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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