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亮:公务员工作的好坏应该由民众来评价
www.cnfol.com 2008年12月04日 06:04
每日经济新闻
◆李晓亮
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将被辞退,“公务员队伍将建退出机制”的说法终于首次落到了 “纸面上”。日前,国家公务员局连发《公务员培训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公务员考核规定》三个试行规定,并于即日起生效实施。
(11月3日《北京晨报》)
根据规定,考核由主管领导给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本机关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考核委员会确定考核等次。此举破冰意义不用赘述,只是也有美中不足之处。因为除了“绩”较易量化外,其余指标都难以衡量,难免让公众觉得最终“还是领导一句话的事”。可见配套细则必须迅速出笼,否则难免落入反垄断法出台时的窠臼。
另外,在当前情势下,我们不能不对公务员考核产生本能的警惕。因为这种没有外界监督,没有民意表达,只是内部关门式的考核,会不会变异成为熟人社会开通内部擢升通道?
我们知道,在官场中不乏善于察言观色的左右逢源之人。他们在上司心中,印象分一般都奇高无比。我们也知道,许多人天生反对这一套,公务员中更不乏这种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之人。但吃力未必讨好,这种不会“来事”的人在考核中很可能领到“不合格”的红牌。这样一来,不但考核公正性遭到质疑,还可能误伤他人。
问题关键就在这里,踏实肯干的公务员,公众肯定愿意给高分,但他若“不合群”,则未必能在内部考核中胜出。没有民意参与,不引进民意评价机制,谁能保证内部考核不会出现在制度性地打击“异己”之后,清一色的出现“你好我好大家好”呢?
化解这一尴尬,只有引进公众参与机制,把民意考量作为重要评判标杆。因为,人民公仆工作的好坏,应该由人民来评价。当然,要让公众参与公务员的考核工作,首先要让他们有知情权。网络、张榜公示等都是很好的平台,政府部门可以把公务员所有需要考核内容公布于众,考核有了透明度,才有公平可言。其次,得让民众有投票权。只有民众参与投票,考核的结果才能符合民意。
当公众有了参与途径和监督热情,也能反向激活政府的效率。只有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在公众监督下运行,才能唤醒公众真正的参政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