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计提风险准备金比例翻倍
www.cnfol.com 2008年12月06日 06:25
敖晓波 京华时报
证监会昨天发布最新修改的《关于基金管理公司提取风险准备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将基金管理公司计提风险准备金的计提比例从以往的5%提高至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
根据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每月从基金管理费收入中计提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不低于基金管理费收入的10%。风险准备金余额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时可以不再提取。风险准备金使用后余额低于基金资产净值1%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继续提取,直至达到基金资产净值的1%。
证监会方面表示,管理层此举是为了进一步增强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防范能力,增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信心,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促进基金行业持续稳健发展。因为风险准备金是用于赔偿因基金管理公司违法违规、违反基金合同、技术故障、操作错误等给基金财产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的损失,以及证监会规定的其他用途。
德胜基金研究中心首席分析师江赛春认为,说明在全球金融风暴的背景下,监管层更加重视对金融行业的风险监控,尤其是对关系广大持有人利益的基金行业。这一政策有利于稳定持有人信心,对基金公司而言,因风险准备金从管理费中扣除,对小基金公司运作有一定影响,对大中基金公司运作基本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