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万银行罚+3万个人追责,仙居农商行案暴露岗位责任“模糊地带”
2025-12-04 14:55:14
来源:银课研习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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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一则行政处罚公示,让浙江仙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仙居农商行”)成为焦点——不仅银行自身领到80万元大额罚单,两名核心岗位员工也因责任落实不到位被连带处罚,合计罚没金额达83万元。这份罚单直指反洗钱领域三大关键违规,为所有金融机构敲响了合规警钟。
罚单拆解:银行+个人双重追责,违规行为直指核心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台州市分行官方公示信息,此次处罚涉及“机构+个人”双重主体,违规事实清晰明确,责任划分精准到位:
1. 机构层面:80万元罚款背后的三大违规事实
仙居农商行作为被罚主体,存在三项明确的违法违规行为,每一项都触碰了金融监管的“高压线”: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客户身份识别是反洗钱的“第一道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金融机构必须建立客户尽职调查制度,核实客户及受益所有人身份,了解资金来源和用途。这一环节失守,相当于为风险交易打开了“方便之门”。
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或可疑交易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是监管部门监测洗钱活动的重要数据来源。《反洗钱法》第三十条要求金融机构持续关注客户交易情况,对不符风险状况的交易及时核实并报告,未履行该义务将导致监管“监测盲区”。
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这是《反洗钱法》明确禁止的行为,该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金融机构不得为身份不明客户提供服务或交易,此行为已构成实质性违规。
2. 个人层面:岗位对应责任,两名员工精准被罚
此次处罚并未止步于机构,而是直指具体责任人,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的监管原则:
陈某红(计划财会部):对“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两项违规负有责任,被处以2万元罚款。计划财会部作为资金流转关键部门,对客户身份真实性和交易合规性负有直接审核责任。
王某(反洗钱中心):对“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违规负有责任,被处以1万元罚款。反洗钱中心是落实交易报告义务的核心部门,其履职不到位直接导致违规事实发生。
行业警示:反洗钱没有“法外之地”,这些底线不能碰
仙居农商行的案例为所有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性中小银行敲响了三重警钟:
内控体系不能“摆样子”:反洗钱需形成“全流程闭环管理”,从客户开户时的身份核实,到交易过程中的实时监测,再到违规交易的及时报告,每个环节都不能缺位。计划财会部与反洗钱中心的责任叠加,说明该行内控流程可能存在“断点”。
岗位责任必须“钉到位”:此次处罚明确了不同部门的责任边界——业务部门负责客户身份审核,反洗钱部门负责交易监测报告,各岗位权责清晰。金融机构需建立“岗岗有责、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避免“集体负责=无人负责”。
合规意识不能“松口子”:部分中小银行可能存在“重业务拓展、轻合规管理”的倾向,但从监管实践来看,合规是业务发展的前提。《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或信赖其他机构的客户识别结果,仍需承担自身责任,合规责任无法转移。
结语:合规不是成本,而是生存底线
83万元罚单,对一家地方性农商行而言绝非小数目,但其背后的警示意义远超过罚款本身。在洗钱风险日益复杂的当下,反洗钱已不再是“合规附加项”,而是金融机构的“生存底线”。
对于仙居农商行而言,此次处罚既是惩戒也是契机,亟需对照《反洗钱法》完善内控机制,开展全员合规培训;对于整个行业而言,唯有将合规意识融入业务每一个细节,才能真正筑牢金融安全防线。毕竟,在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付出沉重代价。
你如何看待中小银行的反洗钱合规难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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