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司机找祁同伟还是找最高法帮忙?
来源:东方网 作者:江锡钰 2017-05-19 12: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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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才是和‘达康、育良书记’在一起喝酒。别急!先让我老婆给‘祁同伟厅长’打个电话……”一名老酒饱醉驾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后,对前来处理的交警如是说。这种段子中才会出现的场景,没想到真被鄞州交警大队钟公庙中队的交警碰上了。(5月19日《现代金报》)
这个活宝姓陈。5月17日晚上,他陪老婆汪某和一帮小姐妹在一家川菜馆聚餐。其间,陈某喝了3瓶大瓶装的啤酒,同时还喝了一两左右的果酒。离开饭店时,老婆坐上小姐妹的车子走了,他因为单位有事,就驾驶“现代”车回单位。不承想在行车途中,竟一头撞上前面一辆雷克萨斯轿车的尾部。所幸只是前车的后保险杠和陈某的前保险杠有轻微损坏,前后车均无人受伤。
前车司机老林当即报警,交警赶到后,闻到陈某满嘴酒气,就用警车带离陈某前往中队进行酒精含量检测。就在警车上,陈某闹出了和“达康、育良书记喝酒,找祁厅长帮忙”的一幕。到了中队一测试,陈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6mg/100ml,超过醉驾标准(80mg/100ml)一倍多。第二天,陈某已被刑拘,不仅面临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拘役6个月的处罚,还得自掏腰包给老林和自己修车,因为酒驾车损不在保险公司理赔范围之内。
由陈某这个活宝所闹的笑话,可以看出《人民的名义》的确让很多人“深入”了进去。在这个人情社会中,能找到祁同伟这样的公安厅长,当然可以免除醉驾带来的牢狱之灾,如果再和市委书记、省委副书记一起混的场子,说不定不用找祁厅长,交警就被吓倒了。陈某的潜意识在酒精的催化下,终于浮出了水面。
当然,陈某说的是醉话,他根本不可能找到祁同伟。但是,陈某酒醒之后,会不会想起来近日还有一条国人高度关注的大新闻呢?这条新闻就是最高法最新推出了《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二)(试行)》,其中规定,醉驾“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陈某与其在“醉梦”中去找那个根本找不到的祁同伟帮忙,倒还真不如打个车票上北京,找到最高法申诉,看看最高法能不能帮他这个忙。毕竟,陈某虽然追了老林的尾,却没有造成双方人身伤害,不过是前后车的保险杠有点轻微的损坏。显然,这符合最高法所谓的“情节轻微”。
遗憾的是,宁波(鄞州现为宁波一市辖区)并不是最高法的试点城市,也许正因为这一点,陈某在醉梦中才想起找他的祁厅长。然而,需要最高法思考的是,试点意见果然“普惠”全国了,像陈某这样醉得都要去找祁同伟的司机,即便“情节轻微”,也能免除刑罚吗?
到网上看看,最高法的意见出台后,几乎是众口一词地反对。在严刑峻法面前,尚有陈某这样不知死的鬼,醉驾一旦“松绑”,那无疑就是对酒驾醉驾的纵容,无疑就是拿公民的生命开玩笑。
昨天,澎湃新闻发表社论,题目是“‘规范醉驾量刑’应谨慎推行”。在我看来,谨慎推行都不必要,而是应该踩个急刹车,彻底断了这个念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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