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非法金融活动大有抬头之势,使得不少金融消费者深受其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门于9月联合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月”活动,这有助于进一步扩大金融知识传播范围,从整体上提高不同客群的金融素养,进而实现“学金融、懂金融、信金融、用金融”,意义不可小觑。金融教育活动织密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是防范非法金融的有力之举。
从目前频发的金融诈骗案件看,金融消费者一旦轻信骗子的谎言,将对个人或家庭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比如,有的金融消费者受虚假金融广告影响,盲目投资后使得本金和预付的手续费付诸东流;有的消费者由于金融知识薄弱以及迫切追求高收益,掉入“以房养老”套路贷陷阱,导致房财两空;还有的消费者轻信兼职刷单类诈骗,并未得到骗子承诺的返还本金和佣金。凡此种种非法金融乱象,都严重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扰乱正常金融秩序。
正因如此,有必要持续强化金融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提升素养,远离非法金融。银行、支付机构应当切实承担金融知识普及和金融消费者教育的主体责任。比如,银行可以开展消保知识竞赛、高管讲消保等活动,揭露非法金融危害,在寓教于乐中提升消费者的金融素养。当然,这种活动不能“走过场”,如果只是简单地在户外支个摊位、发一发反诈传单,难以发挥长久效应。要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等强化跨行业、跨领域深入持续、定期开展,把金融教育主题做细、做深,多聚焦与用户生活联系紧密的存贷款、理财、反洗钱等领域,用鲜活的案例、通俗的语言开展警示教育。
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最根本的还是完善化解纠纷、守护权益防风险的长效机制。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健全金融消费者保护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机制。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当前只有尽快健全金融消保机制,才能更好地开“正门”、堵“偏门”。从近年来的消费投诉看,个贷和信用卡等领域的金融纠纷问题频发,由于消费投诉渠道不畅等因素的制约,衍生出非法代理维权等金融乱象。因此,应加快完善金融消保工作机制,畅通消费者投诉纠纷化解渠道,明确各方参与主体的权责关系,而不是一遇到消费纠纷就忙于撇清关系、推卸责任。倘若消费纠纷迟迟得不到妥善解决,只会降低消费者体验,助长非法金融气焰。
对于金融消费者来说,要主动加强金融知识学习,提升识别各类金融诈骗的能力。假如遇到办贷不看征信、理财稳赚不赔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消费者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多想想、多留心,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尤其是在选择金融服务时,要到正规的金融机构或平台办理业务,即使出现金融纠纷也要通过正当途径依法解决,避免掉入骗子的连环陷阱。
做好金融消费者保护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强化合力、久久为功。金融监管部门一方面要切实做到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出重拳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另一方面要强化机制引领、深化体制改革、聚焦投资者的反映诉求,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王宝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