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纠正了某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滥用行政权力的做法,制止了只允许2家互联网租赁助力车运营企业在辖区范围内营运的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供重要保障。
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政府行为以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我国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使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得到更加有力落实,为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更加坚强的支撑。
破除地方保护和反行政性垄断要坚持落实“监管为民”理念,既“放得活”又“管得住”,聚焦突出问题,着力打通制约经济循环堵点和卡点。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的措施要组织开展清理,重点加强民生领域反垄断专项执法,着力防范和化解市场垄断、行政性垄断风险。
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大力破除市场壁垒。按照“谁起草、谁审查”“谁制定、谁审查”原则,公平竞争审查通常采取自我审查模式,由起草单位对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着重解决审查意愿不强和审查能力不足的问题。因此,要强化制度监督约束,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及时进行清理、修订调整或停止执行。针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问题比较集中、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开展督查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加强审查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专业化的业务培训,提高审查能力。
健全审查会审机制,注重提高审查质量。针对有些部门对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制度学习不够、理解不深,审查能力不强,导致存量文件清理不到位、增量文件审查不规范,责任主体没有落实落细的问题,着重推行“起草初审+专业复审”双审查、“市场监管会审+司法程序把关”双审核、“审查评估+专家评审”双评审的三重“双审”机制。同时,将公平竞争审查会审与合法性审核有机衔接,强化对拟以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政策文件的审查会审。对涉及重大决策、适用例外规定等审查标准难以把握的政策措施,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充分听取多方意见建议,增强审查准确性和公信力。
加强国际合作,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在当前错综复杂的世界经济环境下,积极主动对接高水平国际经贸规则,进一步融入全球经济体系,打破一些国家脱钩断链企图,成为我国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的重要方向。例如,广西积极探索中国—东盟自贸区、西部陆海新通道等跨区域“一体化”审查机制,参与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标准化章节谈判;与老挝共同研制老挝首个国家铁路标准;与越南共同研制3项中越双语跨境快递物流团体标准等,与东盟各国共同推动了公平竞争政策的落实和发展。由此可见,要加强与各国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国际公平竞争政策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共同探索解决公平竞争问题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童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