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维家宣布已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院)关于群核科技(酷家乐)侵害三维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终审判决书。法院驳回群核科技(酷家乐)上诉,维持原判,三维家获得胜诉。这是三维家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取得的重大胜利,更是对法律界、商界在维护知识产权路上的巨大鼓舞。
本次涉案软件“三维家家居 web3D 设计软件 V2.0”由三维家公司独立研发,于 2015 年 3 月对外发布并进行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其中涉案的七个权利代码文件为实现线框图功能的核心代码,能够绘制场景的线框图。
众所周知,高新技术企业以知识创新开发产品。如果知识产权被侵害,企业就无法大规模进行创新开发投资。可以说,保护知识产权,也就保护了企业发展的根基。对于三维家这样的软件企业而言,其独创性的代码文件,是受法律保护的知识产品。当权益被侵犯时,软件著作权将是软件企业保护核心技术的关键武器。
经调查发现,群核科技在其官网推出的在线设计软件“酷家乐3D云设计软件”直接抄袭、复制、使用三维家权利代码,还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代码且未表明三维家的开发者身份。三维家在2017年6月取证,于2020 年1月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2022 年 3 月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判决群核科技侵权事实成立。2022年7月群核科技不服判决结果,向最高院提起上诉。经最高院终审判决,认定群核科技的行为侵害了三维家公司的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判决结果包括:群核科技应立即停止侵害三维家著作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复制、修改、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连续十五日在酷家乐网站上刊登道歉声明,消除给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逾期不履行,原审法院将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赔偿三维家经济损失27万元。
为此,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洋宏表示:“虽然权利人在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中的直接举证责任难度大,但是我们可以通过“接触+相似”原则,从侧面证明侵权人有侵犯权利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可能。”
最高院在终审判决书中关于群核科技是否侵害三维家著作权的认定如下:首先,经过比对,酷家乐侵权代码文件与三维家代码文件在编程语言、命名方式、文件个数、文件类型、表达方式等方面构成实质性相似,二者甚至存在相同功能缺陷,难谓巧合,群核科技对此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其次,三维家代码文件于 2015 年 3 月 19 日已经开发完成并发布,群核科技具有接触的可能性。且群核科技未提交证据证明被诉侵权软件系群核公司自行开发完成,以及开发时间早于三维家相关软件发布日期。最终,最高院判决群核科技关于其侵害三维家公司著作权的事实成立。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布的2021年度工作报告显示,计算机软件纠纷案件数量在新收的民事案件中已位居第二。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在其公众号中表示,在我国强调提高软件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当下,最高院于本案中关于部分代码在具有独创性、构成相对完整的表达的前提下可视为作品的认定,对于计算机软件的知识产权的保护具有里程碑的作用。
三维家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坚持不懈多方举证维权,这不仅是企业自身的胜利,更成为整个法律界、商界在维护知识产权上极具代表性的成功案例。
一直以来,三维家与酷家乐在家居家装赛道上可谓短兵相接、寸土必争。酷家乐此类被证实为剽窃知识成果的行为,无疑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重损害其品牌信誉,违背其作为软件服务商的基本操守,更辜负了广大客户群体的信任。所谓人不信,则不立;人不诚,不可交。企业经营更是如此。此事也将给心存侥幸的企业敲响警钟:诚信经营,方可保基业长青。经此一役,用户心中的天平或已做出倾斜。
从2013年成立至今,三维家始终以AI、大数据、云计算为核心技术,为家居企业、家装公司、设计师、门店等提供打通设计、营销、生产制造全链条的云工业软件服务,成为家居产业数字化转型路上的助推者。
作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三维家十分重视产品研发的投入力度。现已孵化出面向3D渲染、3D建模等研究的阿凡达实验室,主攻人工智能设计的图灵实验室,以及围绕室内装饰设计云工业建模、云工业制造的鲁班实验室。据统计,三维家目前已申请专利294项,并拥有数十项3D云设计、云渲染、云制造、数控等核心技术及141项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