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客服
使用财视扫码登陆 中金二维码

下次自动登录

登录
忘记密码?立即注册

其它账号登录:新浪QQ微信

手机网
首页>>财经>>商业要闻>>  正文
精华推荐 财经号
博客 直播

人形机器人概念股表现活跃清明节持股还是持币

靴子落地 回调或是机会跌破万亿 节前难有作为

不管是涨还是跌,短线都不离继续探底

量能破万亿 能否迎来地量反弹耐心等待靴子落地

热点精选:可控核聚变+制冷剂+机器人+旅游

短线变盘临界点开启4月2日周三市场信息

商业观察:赛力斯年报解读和未来展望

  • 徐小明 天赢居 寒江钓客 洛阳上官 幽兰行天下
  • 老孙头谈股 秦国安 龍哥论市 蒋律 股海潜蛟
  • 山东虎子 牛家庄 孔明看市 A炼金师 先知窝窝
  • 灵枝 旗帜先明 短线高手 牛传千股 龙头1988
  • 鸿牛 短线王 律动天成 海西一狼 五域论湛
  • 狗蛋 李博文 波段龙一 股市猎枪 涨停板老黄
  • MORE图说财经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相关两个规定

    2025-04-02 16:48:06 来源:中国经济网 已入驻财经号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日讯(记者 鞠然)今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专题新闻发布会,旨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两个规定将于4月15日起正式实施。会议由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王秋苹主持,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食品协调司司长司光、餐饮食品司司长俞路、法规司副司长王丹出席发布会。

      
        

      “自2022年9月《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部分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落实还不够精准有力,对风险管控工作制度机制的执行、理解上还有偏差。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出台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发布会上介绍道。

      孙会川指出,此次修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调整规章适用范围,聚焦于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同时纳入了从事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并另行制定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二是强化了制度的有效执行,强调《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的制定要结合企业实际,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这三项工作制度与企业内部已有的工作制度有机结合,避免增加企业负担;三是细化管理责任,补充完善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定义并给出明确要求。

      随后,孙会川介绍了新制定的《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该规定厘清了各方责任,明确在委托承包经营的情况下,用餐单位、承包方都应按规定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坚决治理目前部分单位存在的“一包了之”“只包不管”的现象。同时,该规定强调了学校食堂的责任,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对于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的要求也严于机关食堂等其他集中用餐单位。

      “早在2019年教育部牵头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就已明确了学校、幼儿园承担的食品安全主要责任,提出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陪餐制度,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等。本次印发《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是对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申和强化,有利于督促学校、幼儿园及其校长、园长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总局餐饮食品司司长俞路在后续的答记者问环节中补充道。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司长司光表示,此次规定修订进一步优化了现行的规章制度,强化了企业权责,细化了风险防控规定,将有效压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着力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在落实方面,市场监管总局将督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新规的指导,加强与日常监管工作衔接,切实抓好落实,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热门搜索

    为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