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8日讯 惠城环保(300779.SZ)昨日晚间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9亿元,同比增长7.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59.97万元,同比下降69.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92.54万元,同比下降78.5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8亿元,同比下降39.99%。
惠城环保于2025年4月8日披露的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0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应用于石油焦制氢灰渣综合利用项目(二阶段)、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一期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此前披露的《截至2024年5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8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登记费及材料制作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778.4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21.58万元。上述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G11716号《验资报告》。
此外,经中国证监会批复(证监许可【2022】292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7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644.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等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807.04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36.96万元。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7月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G11812号《验资报告》。
惠城环保于2019年5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发行价格为13.59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万股,保荐机构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张斯亮、毛传武。
惠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33,9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9,821.23万元。惠城环保2019年5月10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所募集的资金将分别用于3万吨/年FCC催化装置固体废弃物再生及利用项目、1万吨/年工业固废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补充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惠城环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合计4,153.77万元,其中,保荐机构中德证券获得承销及保荐费用2,950.00万元。
经计算,惠城环保自上市以来共进行过3次募资,共计97619万元。
2024年5月17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4股并税前派息1.5元,除权除息日2024年5月27日,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