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8日讯 深交所网站昨日披露了关于终止对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搅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深交所于2022年9月30日依法受理了长城搅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日前,长城搅拌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人向深交所提交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浙江长城搅拌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长城搅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搅拌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开发适用于不同具体应用领域的搅拌设备,满足下游终端用户的使用工况与技术要求。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
2022年4月28日,虞培清、金友香、鲁云光、金友发、施海滨、陈思奇及虞淑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满3年止。虞淑瑶系虞培清的子女,其持有公司股份虽未超过5%,但是自2016年6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在公司经营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前述七人合计持有公司90.47%的股份,其中直接持有公司89.42%的股份,虞培清分别通过米科舍、艾吉特间接持有公司0.80%、0.07%的股份,虞淑瑶通过米科舍间接持有公司0.18%的股份。
报告期内,虞培清、金友香、鲁云光、金友发、施海滨、陈思奇和虞淑瑶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行使表决权时均保持一致行动,上述7人从合计持有股份比例、董事提名及任免、实际经营决策等方面共同实际控制公司。因此,虞培清、金友香、鲁云光、金友发、施海滨、陈思奇和虞淑瑶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虞淑瑶配偶张友坤及张友坤妹妹张友鑫分别持有公司0.71%的股份,为虞淑瑶一致行动人。金友香弟弟金友松、女儿林晓密分别持有公司0.71%的股份,为金友香一致行动人。
长城搅拌原拟公开发行不超过4,500.00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不安排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原拟募资43,404.54万元,用于搅拌设备生产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长城搅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王震、张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