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7日讯 中泰证券(600918.SH)日前披露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中泰证券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中泰证券7月16日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具体用于以下方面:信息技术及合规风控投入,另类投资业务,做市业务,购买国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等证券,财富管理业务,偿还债务及补充其他营运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枣矿集团在内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特定对象。除枣矿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司、财务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除枣矿集团外,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与发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值的较高者(即“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公司控股股东枣矿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按照市场竞价结果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枣矿集团同意以发行底价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090,587,726股(含本数)。其中,枣矿集团认购数量为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36.09%,即按照本次发行前枣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比例进行同比例认购,且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1.66亿元(含)。最终认购股票数量及金额根据实际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确定,对认购股份数量不足1股的尾数作舍去处理。
结合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实际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枣矿集团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0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含本数)的特定发行对象,其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特定发行对象,其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枣矿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新矿集团分别承诺,本次发行完成后,枣矿集团和新矿集团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枣矿集团将以现金方式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枣矿集团系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枣矿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2.62%的股权,与其一致行动人新矿集团合计持有公司36.09%的股权,枣矿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枣矿集团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山东省国资委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涉及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中泰证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高玉林、赵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