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8日讯 中贝通信(603220.SH)昨日发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中贝通信表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贝通信7月30日发布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92,023.4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以下项目:智算中心建设项目、5G通信网络建设项目、偿还银行借款。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数量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资金总额上限和发行价格等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李六兵、梅漫夫妇。截至2025年3月31日,李六兵持有公司94,598,177股股份,占比21.78%;梅漫持有公司21,662,160股股份,占比4.99%,二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6,260,3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77%。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34,244,123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为130,273,236股,假设按照发行数量的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434,244,123股增加至564,517,359股,李六兵、梅漫夫妇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将变更为20.59%,李六兵、梅漫夫妇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为公司股权较为分散,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中贝通信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江志强、李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