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8日讯 福光股份(688010.SH)近日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9亿元,同比增长10.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77.23万元,上年同期为-3498.55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95.50万元,上年同期为-4247.9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87.87万元,上年同期为2242.71万元。
2023年和2024年,福光股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827.45万元和949.4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6760.74万元和-3602.23万元。
福光股份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25.22元/股,发行数量3,880万股,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陈霖、詹立方。
福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97,853.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1,769.65万元。福光股份最终募集资金净额较原计划多26,661.91万元。福光股份于2019年7月16日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显示,该公司计划募集资金65,107.74万元,分别用于全光谱精密镜头智能制造基地项目(一期)、AI光学感知器件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精密及超精密光学加工实验中心建设项目。
福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费用为6,083.95万元,其中,承销与保荐费用4,637.13万元。
福光股份于2023年7月14日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显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8元,每股派送红股0.05股。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9日,除权(息)日为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