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3日讯 中京电子(002579.SZ)昨晚披露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泰国PCB智能化生产基地、惠州中京产线技改与升级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其中,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林拟认购金额不低于0.7亿元(含本数)且拟认购股票总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股数的30%(含本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与公司长期利益休戚与共。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认购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保持所控制公司的表决权比例相对稳定。同时,也彰显了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实际控制人杨林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竞价过程,但接受其他发行对象的竞价结果,并与其他发行对象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实际控制人杨林将继续参与认购,并以本次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认购金额不低于0.7亿元(含本数)且拟认购股票总数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股数的30%(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83,785,586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实际控制人杨林在内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截至预案公告日,杨林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除杨林以外的其他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除杨林外的其他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日,杨林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427,70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27%,且其控股的京港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16,758,4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06%。杨林所持有和控制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为25.33%,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股数上限及实际控制人杨林最低认购金额占比测算,预计本次发行完成后,杨林控制公司表决权比例为21.79%,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中京电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公司2019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两次募集资金共计16.8亿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中京电子获准:(1)向胡可等17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364,094股,向胡可等17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7万张;(2)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24,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应股权已交割完毕。发行新股21,364,094股,发行价格9.97元/股,合计发行金额21,300.00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621.5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9,678.44万元,计入股本2,136.41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7,542.0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28号)。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对应股权已交割完毕。共发行债券27万张,债券面值100元/张,发行债券对应金额2,700.00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24,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财顾费用1,5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2,5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6日分别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开发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44050171864400001911的人民币账户和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惠城支行开立的账号为752900011010618的人民币账户内。实际收到的金额,扣除验资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49.74万元,并加回本次财务顾问、承销费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84.91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535.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2-33号)。此次承销和财顾费对应增值税进项税额84.91万元,公司已于2020年2月26日转入募集资金专户。本次发行完成后,合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8,000.00万元,其中:向交易对手方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1,300.00万元,向交易对手方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700.00万元,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24,000.00万元。
2020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8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向增发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9,585,062股用于珠海富山高密度印制电路板(PCB)建设项目(1-A期),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5元,共计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98.11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18,301.8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申报材料印刷制作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64,905.65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180,953,959.3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