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30日讯 据北交所网站消息,中国证监会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注册程序终止通知书(〔2025〕40号)显示,中国证监会在审阅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简称“岷山环能”)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注册申请文件的过程中,岷山环能和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提交了《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关于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申请报告》(岷山字〔2025]第11号)和《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岷山环能高科股份公司撤回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德邦证券〔2025〕314号),主动要求撤回注册申请文件。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岷山环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注册程序。
岷山环能是一家集原生资源清洁生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高新材料制造为一体的资源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岷山环能实际控制人为何秋安、王爱云、何占源。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岷山环能拟在北交所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7,000.00万股(含本数,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或不超过8,050.00万股(含本数,全额行使本次股票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下),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5%(即不超过1,050.00万股),且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股本总额的25%、发行对象不少于100人、发行后股东人数不少于200人为前提。
岷山环能拟募集资金29,547.29万元,用于用户侧电化学储能电站项目(一期)、退役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及回收项目(一期)、网络智能化城市矿山回收系统项目(一期)、材料科学与城市矿山联合实验室项目、岷山环能光伏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岷山环能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蔡畅、陈培生。
此前,2025年4月11日,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2025年第3次审议会议召开。审议结果显示,岷山环能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