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2日讯 浙江证监局10月9日发布关于对杭州图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杭州图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接受监督检查中存在以下情形:
一、不配合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二、宣传推介材料存在虚假记载;
三、不公平对待同一基金的不同投资者,损害部分投资者利益;
四、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不准确、完整;
五、未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与关联方人员混同办公;
六、投资决策相关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
七、投资者适当性程序违规。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2号,以下简称《私募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私募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杭州图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10月9日发布了关于对李琼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与关于对王晓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李琼作为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对上述合规性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王晓妍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私募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李琼、王晓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工商信息显示,杭州图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图灵资产集团成员,位于浙江省杭州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实缴资本1000万人民币。
图灵资管官网显示,杭州图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阳光保险大厦13楼。公司择机参与投资了优必选(09880)、摩尔线程(688795)、沐曦集成电路(688802)、壁仞科技(06082)、燧原科技、微纳星空、天兵科技、长鑫存储、荣芯半导体、上海超硅、舒客、德尔科技、西安钢研、聚芯医疗、海辰储能、嘉芯半导体、亮点光电、长江存储、清微智能、北京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天工机器人)、楠菲微电子、思朗科技、阶跃星辰、星际荣耀、清陶能源、朋熙半导体、安德科铭、天仪空间、玻色量子、国科量子、航天驭星、辉羲智能、凌空天行、星河动力、紫光展锐等项目。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杭州图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杭州图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接受监督检查中存在以下情形:
一、不配合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二、宣传推介材料存在虚假记载;
三、不公平对待同一基金的不同投资者,损害部分投资者利益;
四、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不准确、完整;
五、未保持应有的独立性,与关联方人员混同办公;
六、投资决策相关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
七、投资者适当性程序违规。
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2号,以下简称《私募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私募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谨慎勤勉履行私募基金管理职责。你公司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6年10月8日
关于对李琼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李琼:
我局对杭州图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不配合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宣传推介材料存在虚假记载、不公平对待同一基金的不同投资者、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不准确完整、与关联方人员混同办公、投资决策相关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投资者适当性程序违规等问题,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2号,以下简称《私募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你作为公司合规风控负责人,对上述合规性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私募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6年10月8日
关于对王晓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王晓妍:
我局对杭州图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展私募基金业务情况检查中发现,公司存在不配合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宣传推介材料存在虚假记载、不公平对待同一基金的不同投资者、向投资者披露的信息不准确完整、与关联方人员混同办公、投资决策相关内部制度执行不到位、投资者适当性程序违规等问题,违反了《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71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九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62号,以下简称《私募条例》)第三条第三款、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你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条例》第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根据《私募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当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6年10月8日
(责任编辑:徐自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