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扶贫有何特殊?
1.从扶贫角度说,《意见》或降低贫困地区企业走向资本市场的门槛,以融资功能提升的方式加快企业发展。按照小编的意思来理解,应该就是贫困地区想赚钱容易了,企业融资可能更方便了。嗯,应该是酱紫。
(1)降低了贫困地区企业走向资本市场的门槛,便于落后地区企业融资。即对注册地和主要生产经营地均在贫困地区且开展生产经营满三年、缴纳所得税满三年的企业,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最近一年在贫困地区缴纳所得税不低于2000万元且承诺上市后三年内不变更注册地的企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适用“即报即审、审过即发”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流程上的“优待”并不等于审核标准的放宽哦!
简而言之,就是在贫困地区发展的企业有优待政策,以便带动贫困地区发展,这样子想想,虽然没有帮助小编脱贫,但是帮助了更多需要帮助的人,感觉自己也是很伟大呢。(表脸,关你啥事哦!)
(2)新政策将推进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的经济交流。《意见》提出鼓励上市公司支持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支持上市公司对贫困地区的企业开展并购重组。
2.从整个资本市场来说,新政策有小幅开闸的功能,或能缓解目前严重的IPO排队,客观上会打击炒壳的风气。
按照总的思路来说呢,这个扶贫如果顺利执行起来的话对贫困地区的发展是有很大的帮助,但是执行的过程中会不会出现一些其它的问题,那就不得而知了。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