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又是元气满满的周一,小编表示工作让我快乐。

比起上班带来的快乐,有些同学可能又要难过了。近日,长沙一网络贷款平台向39名大学生提起诉讼,要求他们偿还贷款,同时追缴其四倍银行利率的罚息。提起这个校园贷,一般我们的印象都是“恐吓”、“威胁”、“跳楼”等等一系列字眼,然而这次我们聊的校园贷,恐怕用了最“温和”的要债方式了。具体怎么回事呢?我们来看看~
借款多在5000元以下 借款人多已失联
据悉,被起诉的39人中,在借贷时都是在校大学生,以大三、大四学生居多。其中,男性32人,女性7人,年龄最小的是1997年出生的。他们申请贷款的理由多以微商创业为主,所借金额在2000至5000元之间,按12个月还清本息,利息按当年银行年利率计算。
其实相比于我们常见的高额利息校园贷,这个算是正常的贷款。以银行年利率计算,12月分期还款,对于大学生来说,这是一种公平的交易方式。
这些被起诉的大学生遍布全国各地,很多电话号码已经注销。目前大多数是处于失联状态的。
贷款主要用途是什么
据透露,这些学生借贷的主要用途,除了补充学费、生活费外,更多的是用于买手机、办生日会等开销,还有的是相信网络宣传的微商能赚钱,借钱经营微商。
在这里,小编有必要提醒一下各位还在上学中的同学,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攀比,合理消费,学会安排好自己每个月的生活费用,这样不管对于在校内还是走上社会都会形成良好的习惯。

法院没有按照四倍银行利率计算罚息
在已经处理的案件中,法官对于追缴罚息这一项,没有支持原告公司“按四倍银行年利率”的诉求,而是按照同期的银行年利率来计算。
今年23岁的阿炼(化名),是江苏省连云港人,毕业后刚开始工作,就被告上了法庭。2016年3月8日,他通过该网络贷款平台借到了5000元贷款,约定一年内还清,年利率为11.76%,共计应偿还本息5588元。
时至2017年3月30日,阿炼没有偿还过一次月供,也没关注该金融公司向他发送的相关通知。无奈之下,该公司只能将其告上法庭,索要借款本息7344.07元,其中罚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对此,法院认为借款人在贷款时为在校学生,没有偿还借款的能力,故罚息不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计算。而被告阿炼未到庭参加诉讼,应当承担不举证、不质证的法律后果。
法院一审判决阿炼归还5000元本金,同时,从2016年3月31起至本息清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随本清。
拖欠“校园贷”有哪些后果?
1、利滚利 钱越欠越多
在很多的校园贷平台中,利息高达银行的几十倍,如果没有及时还款,几千块很快就会变成大几万。
2、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一些校园贷平台,如果学生不能按时还款,放贷人可能会采取恐吓、殴打、威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讨债,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当然,有时候即使你正常还款,也免不了受威胁。
3、拖欠“校园贷”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单
目前国家是明令禁止校园贷的,但对于之前已生效的贷款,借款人仍应足额及时偿还,不然很可能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现在国家正在推行进行公民个人征信,所以个人信用很重要。如果有贷款不还、手机欠费、信用卡逾期未能还款,水电费欠缴等都会影响个人信用。信用差,贷款买房等就有可能被银行拒绝。
所以,奉劝在校的各位还是不要碰这个东西,不管平台正规不正规,最好都不要碰。理性消费,只要能活下去,以后你自己个儿赚钱了该买就咋买,该怎么炫怎么炫,千万不要图一时之快。

(本文综合泡泡启蒙、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