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治病已经花了20多万,他怎么忍心赖下我们的救命钱……”2月7日中午,在辽宁沈阳北站,年近6旬的湖南老人朱春年眼中含泪,哽咽难言。 1月下旬,因患恶性肿瘤的1岁外孙急需从沈阳某医院转院至北京,姥爷、姥姥在沈阳陪护所租住的一间56平米民房要退,可房主却不按合同要求退租金钱,令老人伤心不已。
无奈之下,朱春年与家人将外孙转到北京某医院继续接受化疗,随后又与女儿朱燕返回沈阳处理退租金事宜,但始终没有结果。图为没讨回租金的朱春年与女儿抬着各种生活用品,准备离开沈阳。
“儿子继续化疗需要很多钱,我们不是富贵人家,剩余的房租怎么也能给儿子买不少药啊。”朱燕手拿北京某医院最近一次的“住院预交金收据”,说话带着哭腔。“住院预交金收据”的缴款日期为2月1日,预交金额是15000元。
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乙方违约的……须赔偿甲方的一个月房屋租金……甲方将剩余租金及押金返还乙方”。合同的甲方为房主董某,房屋所在地在沈阳铁西兴华北街;合同的丙方(房屋中介)为铁西区芒果鑫凯房产信息咨询服务部。
房屋租赁期是1年,朱春年一家已交给董某半年房租9600元和押金1600元,共计11200元,今年3月15日到期。按照合同,朱春年一家提前退房应付董某违约金为1个月的房屋租金1600元,付清后房主需退还剩余租金和押金,也就是房主董某至少要退还朱燕一家1600元租金。图为沈阳北站候车室,朱燕想给父亲买好一点的午餐,却被父亲制止。
朱春年与女儿向房主董某多次讨要租金未果,房屋中介公司对此也无能为力;讨要无门的朱春年甚至挂了110报警,但最终还是无法解决。截至2月13日,房主董某仍未退还朱春年一家的租金钱……图为朱春年将外孙的照片设成手机桌面,并希望他早日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