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辣的夏天已经渐渐过去,秋高气爽扑面而来啊!!小编想吟诗一首,庆祝一下撩了一整个夏天的刘海,终于可以挑一个黄道吉日放下来了哈。
话说回来,8月已经要成为过去式了,接下来的9月你有没有订一个能够实现的小目标呢,比如说我先挣1个亿,或者瘦个二三十斤什么的。
不过在先实现你目标之前,我们先来捋一捋9月份火热出炉的新规,比如中秋假期的高速不免费、派出所不在开具的20项证明等等,哪一条说不定都和你实现小目标有关,现在快来和小编捋下9月份到底有哪些新规吧。
1、中秋假期高速不免费
今年中秋节放假时间安排:9月15日(星期四)至1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上班。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法定节假日高速公路是免费通行。这意味着中秋节高速并不免费,想去自驾游的小伙伴又多一笔开销啦!
2、旅行社不得拒绝老年人参团
国家旅游局批准公布的《旅行社老年旅游服务规范》将从9月1日起实施。据悉,按照即将实施的《规范》,老年旅游者是指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的消费者,不得对游客年龄进行限制,不得拒绝老人参团;包机、包船、旅游专列、百人以上老年团应配随团医生;老人出游连续乘车时间不应超2小时。
3、这20项证明,派出所不再开了
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手,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该意见自2016年9月1日起实施。以下20种证明,今后无需派出所开了。
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能证明
1、公民姓名;2、公民曾用名;3、公民性别;4、公民身份证号码(含15位升18位证明);5、公民民族成分;6、公民出生日期;7、公民出生地;8、公民籍贯;9、公民户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户口簿登记内容能证明
1、户口迁移情况;2、住址变动情况;3、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和更正情况;4、注销户口情况;5、同户人员间的亲属关系。
应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使用部门核查,或依法办理公证
1、当事人婚姻状况;2、当事人文化程度;3、当事人正常死亡或者经医疗卫生机构救治的非正常死亡的;4、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向社保部门申领养老金的;5、因填写、录入差错等原因,需证明两者为同一人的;6、需证明当事人未登记户口的,区分情形办理。
4、9月21日起 严禁“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
交通部、发改委等5部门日前联合制定《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方案》提出,2016年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进入高速公路。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为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整改期,在此期间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各地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拒绝“双排车”车辆驶入。